朱中一:房地产供大于求城市可放宽或取消限购
朱中一认为,在目前房价仍处于高位的时候,信贷不能宽松,但是维持现在的中性偏紧可能加速房价下行。因此,应给予首次购房者、符合“单独二孩”政策者合理的政策支持。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出席“证券时报专家委员会2014年春季论坛”时表示,当前房地产市场处于增速换挡期、结构调整期、政策完善期“三期叠加”的关键时期,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必须保持定力,争取主动。他建议,在供明显大于求的城市,可以考虑放宽或取消限购措施。 朱中一认为,一季度房地产市场呈现三个特点:增速放缓、分化加大和房价趋稳。其中,投资增幅和房屋新开工面积的下降,主要是因为一些城市供明显大于求,与政府要求控制开发节奏和开发规模有关;销售面积和销售额的同比下降,主要是东部地区3月份的同比下降,而去年3月由于未对征收20%转让所得税做出及时明确的说明,致使这些地方出现了极不正常的非理性增长。另外,今年一季度,开发贷款和个人购房贷款的放缓也是一个原因。 他说,总体来看,一季度的房地产市场属于正常回归。今年一季度比去年一季度下降了5.7%,但明显高于2012年与2011年一季度的住宅销售量。 朱中一指出,考虑到房地产一头连着经济,一头连着民生,既要防止在稳增长中对房地产的过度依赖,又要防止房地产较快下滑对经济的伤害。尽管当前房地产的增速放缓在情理之中,但市场的观望情绪增加,部分居民买涨不买跌的心态明显,所以,要在保持定力(即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方案、时间表与路线图推进改革)的同时,密切关注市场的变化,在调控的方式、节奏上做适当的预调和微调,防止房地产风险的积累。 朱中一提出的具体调整建议包括五个方面:第一,在目前房价仍然处于高位的时候,信贷不能宽松,但是维持现在的中性偏紧可能加速房价下行。因此,应给予首次购房者、符合“单独二孩”政策者合理的政策支持;对供应偏紧的城市,企业开发的中小套型商品房和共有产权房进行信贷支持。 第二,结合户籍制度改革,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大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力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第三,结合长效机制的建立,包括房地产税立法、不动产登记、户籍制度改革等,更好地发挥市场的作用,取消一些地方对高价房的上市门槛,在供明显大于求的城市,取消或放宽限购措施。 第四,抓紧制定支持养老服务业等支持产业的配套政策,积极引导老年住区、产业园区地产、商业地产、旅游地产和文化地产的发展。 第五,既要创新房地产金融产品,拓宽直接融资的渠道,又要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 (证券时报网) |
关键词:房地产,一季度,制度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