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构筑成果转化新高地。
16.推动雄安新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建设。围绕培育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引擎,争取国家制定出台支持雄安新区科技创新改革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部署建设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努力打造创新驱动发展新区。争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布局雄安新区,建设国家技术转移雄安中心和大数据创新试验区。落实军民融合国家战略,争取开展军民融合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结合试点。落实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建设数字城市,打造智能新区。以雄安新区为核心,积极争创雄安(石保廊)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17.打造河北·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全面落实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对接国家和京津科技成果库,搭建示范区科技成果推广系统与综合服务平台,集中发布推介一批“技术包”“成果包”。石家庄、保定、廊坊、沧州、衡水5市指导各分园区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和专项支持政策。示范区各分园区研究建立成果对接、重点举措、转化落地三个清单。到2020年,示范区吸纳京津技术合同交易额力争占到全省的1/3以上。
18.推动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建设。完善科技部与京冀两地“1+2”协同共建机制,推动京冀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和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发展高端蔬菜、有机林果、精致养殖等六大优势特色产业。实施示范带“1516”建设专项,打造1个农业创新高地,建设50个京津冀农业协同创新平台,培育100个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壮大6个农业创新型产业集群。
19.实施科技冬奥智慧崇礼行动计划。对接国家“科技冬奥行动计划”,争取一批国家专项支持。研究制定《科技冬奥智慧崇礼行动计划》,以科技冬奥助推冰雪产业发展,在冰雪运动装备、虚拟现实等领域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提升冰雪运动和冰雪产业发展水平。到2020年,基本建成一批重大科技示范工程。
20.建设各具特色的协同创新载体。聚焦“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中心”的河北协同创新战略定位,落实《加强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重点平台建设的意见》,发挥“2+4+46”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重点平台作用,与京津共建中关村海淀园秦皇岛分园、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石家庄(正定)中关村集成电路产业基地、曹妃甸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北京·沧州渤海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中科衡水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北京大学邯郸创新研究院、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等创新共同体和成果转化基地,着力吸纳承接北京重点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省级每年至少支持50项京津重大科技成果在我省转化应用。到2020年,京津技术输出成交额中河北占比力争达到10%,“京津研发、河北转化”的格局基本形成。
21.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制定出台我省实施方案。探索建设一批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验区。发挥京津冀技术转移协同创新联盟作用,支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新建一批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到2020年,省级以上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达到138家。以“互联网+技术市场”为核心,打造一批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区域性、行业性技术交易市场,规划建设集展示、交易、转化、服务四位一体的科技成果展示国际化平台,全省技术交易总额达到500亿元。加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纳入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建设10家省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按照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推送工作规程,编制发布指导目录,组织各市每年至少开展2场科技成果推送活动。落实《支持中央驻冀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分别研究制定支持中国电科集团54所、13所、中船重工集团718所等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方案,促进中央驻冀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我省产业化。
(五)着力推动区域创新,构建联动创新新格局。
22.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聚焦解决县域创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按照“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典型带动、梯次推进”的思路,抓紧实施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跃升工程,对全省县(市、区)按科技创新水平进行分类,分别确定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目标、路径和举措,研究制定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工作方案,实现县域差异化、可持续发展。
23.建设创新型城市。发挥石家庄、唐山、秦皇岛市国家创新型城市示范带动作用,按照国家《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要求,积极推动其他市达到创新型城市标准,争取更多的市成为国家创新型城市。深入开展省级创新型县(市、区)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创新型县(市)。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创建进程。
24.实施高新区提档升级工程。持续推进开发区管理创新,优化开发区发展专项设置,重点支持省级以上高新区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石家庄、保定高新区积极创建国内一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高新区。支持沧州、衡水等省级高新区升级国家级高新区。
25.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统筹推进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引导园区优先向贫困地区布局,支持饶阳、怀来等省级园区升级国家级,支持承德、保定等有基础的市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到2020年,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达到140家。落实《河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工作指引》,建设一批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支持承德等有条件的市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六)强化创新人才支撑,激发创新发展新活力。
26.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大力推进人才兴冀工程,每年实施重点人才计划项目50项以上。深入推进“巨人计划”“名校英才入冀计划”“外专百人计划”,吸引一大批高层次人才和知名高校毕业生来冀创新创业。持续推进科技英才“双百双千”工程,每年重点支持引进25个高层次产业创新创业团队和200名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英才,新建30家院士工作站。深入实施省人力资源提升行动计划,建设全省专业技术人才(专家)库,打造一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加快中国(河北)博士后成果转化基地建设。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技人员绩效工资收入,加大科研项目激励收入,鼓励获取更多科技成果转化收入,支持离岗创业、兼职兼薪获得合法收入,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
27.提升高等学校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以推动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为重点,优化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加强学科建设,打造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依托“双一流”大学建设,跨学科、跨领域、跨单位组建高端创新团队和机构,持续推进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形成一批优势学科集群和高水平研究基地。
(七)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实现科技改革新突破。
28.深入推进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落实《京津冀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方案》《河北省系统推进石保廊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推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评价制度、国有企业创新激励、投贷联动等32项国务院授权改革举措落地实施,确保试验区改革任务按时全部完成。支持石保廊区域的中央单位深入参与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29.改革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建立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确定年度支持的重点领域、重点内容、重点环节,形成更加简单管用、务实高效的省级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体制。再造管理监督流程,大力培育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优化财政投入方式,针对不同计划类型项目分别采用竞争性分配、稳定支持、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四两拨千斤”作用,通过优化财政资金投向及方式,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向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实现较快增长。
30.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行科技成果市场定价、收益分配、产权管理、转化评价等四个机制与统计报告、无形资产管理、转化信息库等三项制度,带动国有资产确权、变更等相关领域改革,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规律的市场定价机制和市场化的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协议转让制度。探索开展职务发明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
31.推动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在选人用人、科研立项、岗位设置、经费管理、职称评审等方面的自主权。根据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可在机构编制限额内自主设置内设机构和所属教学、科研机构,调剂使用编制。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引进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开展协议工资、项目工资或年薪制试点,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支持省属高等学校及科研院所自主选题开展研究。积极推动公益类科研院所科研绩效拨款制度改革。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岗”,建立分类考核评价体系。
(八)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构建创新驱动新生态。
32.打造“双创”升级版。大力开展“双创双服”活动,以培育市场主体和创新创业平台为重点提升“双创”支撑力,以服务企业、服务项目为重点服务发展。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全链条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实施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倍增计划,制定专项方案,着力打造一批专业化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支持每县建设2家以上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支持每所高等学校建设1家以上众创空间,强化创业服务和指导,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积极开展唐山市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到2020年,省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达到170家、240家、400家,培养引进创新团队和小微企业10000个,把河北打造成创新蓝海、创业沃土、创客乐园。
33.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围绕“四个100、四个一批”重点任务,每年组织100家企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累计实施100项专利导航评议项目,支持100项专利权质押贷款、作价入股、保险等知识产权金融创新项目,培育100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资助一批授权发明专利,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专业市场,扶持一批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建设一批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力争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0年,全省授权发明专利超过7000件。
34.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研究制定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的政策措施。扩大我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规模,吸引集聚一批京津知名创业投资机构、天使投资机构,组建京津冀创投联盟。加快发展科技支行,到2020年实现各市全覆盖。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做大省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支持科技型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鼓励依托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小额、便捷、灵活、多元融资。大力发展科技保险、“双创”专项债券等新型金融工具,鼓励各市政府、保险公司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保费补贴和风险保障。扩大科技创新券资金规模,实现与京津科技创新券相互衔接、互认互通、统筹使用。
35.倡导创新文化。精心组织办好“双创”活动周、科技活动周、专利周、创新创业大赛等品牌活动,全面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充分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创新文化、创新政策、创新人才、创新主体、创新成果的宣传力度,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形成全省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借助政府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科研诚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