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12个居民区有了标准地名 擅自更名将取缔
记者昨日获悉,日前石家庄市区划地名办公室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河北省地名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市民政局审核并经市政府批准,对12个居民区和8个建筑物予以命名,该名称为标准地名。 据悉,今后已被命名的12个居民区和8个建筑物,在机关行文、邮电通讯、交通运输、城市建设、新闻宣传、图书出版、户籍管理、工商注册及广告审批、房地产登记等环节使用地名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以此为准,不得擅自更改或简化。同时,提醒市民购房时查验《标准地名证书》,以免办理房产和落户时带来不便。对违反地名管理法规,擅自命名更名地名和公开使用未经批准的非标准名称的,一律视为非法地名,不予承认,并依法取缔。 记者了解到,12个被命名为标准地名的居住区分别是:海棠家园、肯彤名邸、赵二街花苑、华基君程领寓、上河原著小区、都市阳光小区、乾园、红石原著小区、健达花苑、盛世春天小区、谈安小区、光华里小区。 8个被命名为标准地名的大型建筑物分别是:瀚科大厦、泓海商厦、恒泰商务中心、宏基花园、秀水大厦、新合作研发中心、豪威大厦、百盛商务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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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地名,标准,小区,命名,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