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钥匙迟迟拿不到 霸王条款让人憋气
延期交房赔偿金只抵半年物业费? 新房到了交房期,本来是件高兴的事情,可对于天洲沁园6号楼的业主来说,他们却有点无奈,“按照合同约定,我们这栋楼晚交了近一年,赔偿金应该都过万元,可开发商说只抵半年或一年物业费,这合理吗?”这两天,小区业主向记者反映说。 贾先生购买了位于谈固大街与北二环交叉口附近的天洲沁园小区的房子,当初购房时,他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去年3月31日交房。然而,直到前两天,开发商才通知他们去领新房钥匙。 “这不都晚了快一年了,当初我们签协议时,说晚交房赔偿金按一天万分之四计算,可我们索要赔偿金时,对方说只抵半年或一年的物业费。”贾先生说,他们是团购房,房价算下来是40多万。晚交房一年,估算一下,赔偿金至少是五六万元。可小区一年的物业费也不过一两千元,差得实在太多! 记者看到,贾先生签订的这份协议上显示,对于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约定:“逾期超过30日后,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20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联系到了小区地产公司,在记者未亮明身份时,一位工作人员承认晚交房,至于赔偿金一事,按照公司要求,只给业主抵半年物业费。然而,当记者亮明身份表示为何不按协议执行赔偿金时,对方只说这是公司规定,并表示不方便透露负责人电话。随后,另一位男士接过电话说:“谁向你反映的,你向谁了解情况,其他的我们不方便说。”随即就挂断了电话。 律师王惠民认为,不管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是正式合同还是购房协议,双方都应该按照协议执行。就赔偿金一事,若一方拒不履约,双方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或通过仲裁途径,来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想领新房钥匙得先交4500元壁挂炉费 在观天下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交房时却被告知要缴纳4500元的壁挂炉费用,如果不交,就不给发钥匙,对于开发商的如此规定,不少业主都颇有怨言。一位业主不满地说:“购房合同中对于这一项并没有进行过约定,现在为何必须要我们交这笔钱呢?” 据业主李先生介绍,3月22日,他满心欢喜到售楼处领钥匙,结果却被告知需要缴纳11000元费用,包括天然气接口费、壁挂炉费、报警器费用等。对于其他费用,一些在购房合同中有相关约定,但其中一项4500元的壁挂炉费用,他被搞糊涂了。 “开发商说,所有业主都必须要交这笔费用,如果不交,就拿不到新房钥匙,可此前的购房合同中对此并无约定。”李先生说,当时去领钥匙的业主不少,而这项“硬性规定”在现场掀起了争议。但由于着急装修用房,无奈之下,李先生只好缴纳了这笔费用,拿到了钥匙。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因为不满开发商这一规定,坚持不交这笔壁挂炉费,他也称在合同中并无此项规定。“我个人觉得不太合理,如果壁挂炉不包含在房款中,业主需要出资安装,那也有自主选择品牌或价格的权利吧?”目前,这位业主依然在持观望态度。 23日下午,记者联系上售楼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是按照上级规定收取壁挂炉费用的,在领钥匙前业主必须都要缴纳,至于别的情况,她并不是很清楚。 对于只有交了壁挂炉费才能领到新房钥匙这一规定,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邵明涛律师表示,消费者购买新房,都会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双方都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交房时业主必须购买燃气壁挂炉的条约,业主须交钱购买,因为业主签字时已经默认了合同条款。但是如果合同中并没有此类约定,开发商的行为则不甚合理,业主有权拒绝向开发商交钱,而选择自行购买壁挂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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