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2014石市供地计划:住宅用地4885亩 商服超2000亩
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公布《石家庄市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2014年度,石家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将控制在979.24公顷以内,其中住宅用地325.65公顷。住宅用地中,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含保障性住房用地、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限价商品房用地)为82.71公顷,占住宅用地总量的25.40%。 据了解,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范围为石家庄市内五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井陉矿区,计划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计划,2014年度石家庄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979.24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755.00公顷,占供地总量的77.10%;存量建设用地224.24公顷,占供地总量的22.90%。 在2014年度石家庄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38.31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4.12%;住宅用地325.65公顷,占33.25%;工矿仓储用地105.16公顷,占10.7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6.06公顷,占11.85%;此外,交通运输用地169.68公顷,水域与水利设施用地112.08公顷,特殊用地12.30公顷。 记者注意到,在住宅用地中,石家庄市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含保障性住房用地、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限价商品房用地)为82.71公顷,占住宅用地总量的25.40%;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145.83公顷)之和为228.54公顷,占住宅用地总量的70.18%。 按照区域划分,2014年,长安区供地266.69公顷,桥东区供地68.98公顷,桥西区供地86.76公顷,裕华区供地185.04公顷,新华区供地183.76公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供地128.78公顷,井陉矿区供地59.23公顷。 石家庄市政府要求,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密切关注住宅用地中涉及房地产大企业和大地块履约建设情况;禁止住宅用地超规模出让和容积率小于1的供地行为;严格限定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非生产性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工业用地绿化率不得超过20%。 |
关键词:住宅,用地,总量,石家庄,商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