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房产频道>>热词>>热点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常见问题权威解答

http://www.hebei.com.cn 2014-03-19 11:12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在石家庄缴存公积金,能异地购房吗?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确定?商业贷款如何转为公积金贷款?这些公积金使用当中的问题您都了解吗?”

  关于公积金的使用,您知道多少呢?记者也专门整理了省会公积金使用中大家最关注的问题,让您能更了解公积金。

  公积金支取业务办理流程

  职工申请

  职工凭相应支取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单位初审

  单位对有关资料进行初审,填写业务表格,连同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起提交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审批

  市公积金中心审核支取单位提交的业务表格、证明资料及单位印鉴,并进行审批

  支取办理

  符合条件准予支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

  问题1:在石家庄交公积金,异地购房能提取公积金还贷款吗?

  答:职工异地购房并偿还贷款的,可以支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之日以前的住房公积金,支取金额整取到百元,但不得超过购买住房的费用。

  支取时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借款合同、银行还贷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证明、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房屋所有权属共有的还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在还贷期内,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间隔12个月以上,提取金额不超过期间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问题2:公积金账户状态显示封存,怎样支取出里面的钱?

  答:职工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或辞职、被单位辞退等原因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尚未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应由原单位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市公积金中心集中封存户暂存管理。

  职工账户在集中封存户封存满两年仍无单位接收并继续缴存公积金的,本人可持身份证、集中封存通知单到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清户支取手续。职工账户在原单位封存满两年仍无单位接收并继续缴存的,职工可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两年未就业证明、身份证交由原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办理清户支取手续。

  问题3:我准备装修房子,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职工装修房子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以下情况允许支取:(1)购买自住住房的(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3)大修自住住房的(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5)特困职工并租房居住的(6)离休、退休的(7)出境定居的(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0)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1)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2)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3)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账户两年后仍未就业的(1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问题4:个人能否自己缴纳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中心目前尚未开展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由单位缴存与个人缴存两部分组成,开户业务也由单位统一办理。

  问题5: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符合公积金贷款发放条件,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购买家庭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为首套贷款利率的1.1倍。

  问题6:怎么把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转到新换单位?

  答:职工因工作调动,且新设立公积金账户在石家庄行政区域以外的,可向原单位公积金专管员申请办理公积金账户余额异地转移手续,并提供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证明(缴存证明必须注明:转入单位名称和公积金账号;个人公积金账号;转入公积金中心开户银行名称;转入公积金中心银行账号;联系人电话),由原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到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问题7: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确定?

  答: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所购住房价值、借款人的还贷能力及抵押房产状况等情况综合确定。一般计算可贷金额的方式为:申请人及配偶退休年龄内公积金缴存数额的2倍。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价值的80%且不超过40万;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价值的70%且不超过40万。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价值的40%且不超过40万。

  问题8: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互相转换怎么办理?

  答:在住房公积金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职工,在商业贷款所购买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之后,可申请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或者住房公积金转化为商业贷款。

  问题9:住房公积金查询信息请问密码是什么?

  答:在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区管理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通过个人身份证号码,使用12329以及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查询系统查询个人账户信息,初始查询密码为000000。登录查询系统后可自行修改密码。

  河北省公积金查询电话:0311-87903456。

  问题10:使用公积金贷款后,能停缴公积金吗?

  答: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随即封存账号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将责令其补缴已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并在贷款期间正常按月足额缴存;拒不缴存的,将追回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执行商业贷款利率。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问题,贷款,单位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河北青年报
责任编辑:何震
更多    
小户型装展现异国风情
温馨浪漫的美家
小公寓装修效果图 温馨简约案例秀
劲爆的设计
更多    
更多    
更多    
更多    
更多    
版权所有 长城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70001号 冀ICP备100013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