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与“房产税”大不同
楚天金报讯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昨天表示,“房地产税”与现在正在试点的“房产税”并非同一概念。 据介绍,按照上海和重庆试点的方案,房产税都是对房屋征税。而房地产税,顾名思义,既有房又有地,将可能涉及到现行房地产领域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十余项税种的增减归并。 贾康表示,上海和重庆房产税试点之初,很多百姓有疑虑:土地性质国有,而民众仅仅拥有房产70年的所有权,土地出让的70年租金已经在买房时由开发商缴纳并转化在房价中,凭什么要再收一次房产税,这不是重复征税吗?因此,房地产税不可能仅仅为了调控房价,而是涉及到整个房地产领域的税制改革,将“房”和“地”的税种进行归并,将避免重复征税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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