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城市中心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
日前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要求严控建设占用耕地,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确需扩大的,要采取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布局,避让优质耕地。 本报讯(记者范辉)国土资源部网站昨日消息,日前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要求严控建设占用耕地,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坚持以补定占,全面实施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制度;从城市人口500万以上城市中心城区周边开始,严格划定和永久保护基本农田。 根据《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部要求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用地,严禁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立新城新区和各类开发区(园区)。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制度,禁止随意修改规划。合理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确需扩大的,要采取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布局,避让优质耕地。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重点控制东部地区特别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建设用地规模,对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地区相应减少占用耕地指标。除生活用地及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外,原则上不再安排城市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 此外,《通知》严格划定和永久保护基本农田。各地应以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从城市人口500万以上城市中心城区周边开始,由大到小、由近及远,加快全国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切实做到落地有户、上图入库。坚持农地农用,不得借农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业建设,严禁在流转农地上建设旅游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别墅、农家乐、私人会所等。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造湖、种植林果、建绿色通道及其他毁坏基本农田种植条件的行为。基本农田和土地整治形成的耕地不得纳入退耕范围。 《通知》明确了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制度,构建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
关键词:特大城市,基本农田,土地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