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收支管理
财政部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相关收入征管,就地全额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增减挂钩项目符合一定条件可享减免耕地占用税等税收优惠。 通知提出,在实施增减挂钩中,要做好农村居民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规范项目支出管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其中,农村居民住宅等拆迁补偿所需费用,新建农村居民安置住房所需费用,以及新建农村居民安置住房社区中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可以通过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 |
关键词:增减,建设,挂钩,用地,农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