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转型重点,抓实七大行动
(一)化解过剩产能专项行动。2018年7月底前,落实省政府下发的《河北省重点行业去产能工作方案》,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市下达2018年去产能计划指标,2019、2020年每年4月底前下达当年去产能计划指标,于每年的6月、9月按季度调度各地去产能工作进展情况,11月底前完成全省水泥、平板玻璃、焦炭去产能验收。
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强化依法行政和标准实施,依法有序关停不达标产能;省发展改革、环保、质监、安监等部门要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执法检查情况和经整改仍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企业(产能)清单报省淘汰办,省淘汰办将其列入年度去产能计划。省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能对重点去产能行业实行差别化政策,落实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政策,倒逼竞争乏力产能主动退出;在采取必要行政手段的同时,加大财政、税收、金融、国土、就业和社保等政策支持力度,推动过剩产能退出市场。到2020年,全省压减水泥产能50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2300万重箱;2018年,压减水泥产能30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800万重量箱。
各市要按照每年省下发的工作方案和任务计划,制定本地区去产能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各市要按照月调度、季督导、年总结的要求,按时向省淘汰办报送工作推进及完成情况,并按照省政府每年与各市政府签订的责任书规定时限完成验收工作。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
(二)传统建材产业改造提升专项行动。利用2-3年的时间重点支持水泥、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等传统建材行业企业开发功能化新产品,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提升附加值、延长产业链、拓展与扩大应用领域,实现新的增长和发展。
1.水泥行业:向海工、桥梁、道路、核电、油田、隐蔽工程等特种用途方向发展,开发硅酸盐基、硫酸盐基及铝酸盐基等特种功能的新型水泥产品。重点支持5-10家骨干水泥企业进一步延伸至建筑骨料、砂石骨料、预拌混凝土、水泥制品部件等新型建材相关领域。2019年底前,我省水泥生产企业延伸至下游相关产业领域比例达到20%以上,到2020年力争达到30%。各市要根据当地产业实际,按照上述总体目标制定当地分年度目标和具体支持措施,2018年10月底前报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平板玻璃行业:在提升原片质量的基础上,发展汽车、飞机、高铁、高档建筑装饰用高端玻璃;扩展与增加用于电子通讯领域的液晶玻璃、基板玻璃和太阳能玻璃;发展高端超薄、超白玻璃用于新能源、国防等特殊工程。推广低辐射镀膜(Low-E)、真空和中空玻璃、光伏玻璃。到2019年底前,我省超白、超薄、节能镀膜等产品比重达到30%以上,70%的平板玻璃企业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可生产优质浮法玻璃产品;玻璃深加工率达到50%以上。到2020年底前,以上比例分别达40%、80%和60%。2018年底前,邢台、秦皇岛、唐山、廊坊、石家庄等市要制定详细的推进措施,将目标任务落实到相关企业。
3.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发展与增加智能化、时尚化、个性化、特色文化融合的新产品。加快发展防静电、耐磨、耐污、防滑、保温、太阳能、抗菌等多功能型建筑陶瓷产品,发展薄型化、轻量化和智能化新型产品。到2019年底,全省建筑卫生陶瓷中高端产品比例达50%;到2020年底,这一比例达到60%。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质监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
(三)促进新型绿色建材生产应用专项行动。落实《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选择典型城市和工程项目,开展各类建筑应用绿色建材试点示范。以绿色建材推广应用为着力点,以绿色建筑、绿色农房、建筑节能和设施农业需要为导向,优先从节能门窗、节水洁具、保温材料等产品切入,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引导生产企业推进绿色生产。完善绿色建材数据库和第三方信息发布平台,利用二维码、射频识别等技术构建绿色建材可追溯信息系统。在基础好的地区,建设以绿色建材为特色的产业园区,重点建设高碑店国际节能门窗技术创新基地、大城节能保温建材基地、承德国家级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试点基地等。
牵头单位:省住建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质监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
(四)智能制造推进专项行动。水泥行业推广窑头温度检测控制、窑尾喂料控制、筒体温度检测系统、能源管理系统、在线仿真技术等,完善并推广管控一体化系统、计算机生产监控调度系统(到2019年底,我省50%的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满足上述要求;到2020年底,该比例达到60%)。玻璃行业推广使用原料配料精准控制系统、三大热工(熔窑、锡槽、退火窑)设备自动化监测和调控系统、冷端计算机控制技术、智能堆垛、在线缺陷检测系统和专家诊断系统、质量追溯系统等(到2019年底,我省70%的平板玻璃生产企业达到上述要求;到2020年底,该比例达到80%以上)。建筑卫生陶瓷行业推广PLC控制技术、陶瓷原料制备控制系统、陶瓷窑炉控制技术、压机控制系统、机器手施釉、产品检选和包装码堆等(到2019年底,我省50%的建筑卫生陶瓷生产企业达到上述要求;到2020年底,该比例达到60%以上)。新型墙体材料行业推广原料配料电子计量精准控制系统、窑炉设备自动化检测和调控系统、远程在线诊断系统,高精度自动切割、自动掰板、自动码卸坯、机械包装等(到2019年底,我省50%的新型墙材生产企业达到上述要求;到2020年底,该比例达到60%以上)。
到2020年,建材工业主要行业关键工序制造装备数控化率达到60%。培育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每年4月份组织建材生产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试点示范,2018年力争省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数量达到8家,到2020年底,国家级、省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达到15家。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
(五)绿色发展提升专项行动。水泥行业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资源化利用城市和产业废弃物,到2020年底,在原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基础上,改造建成10-15条协同处置生产线(其中包括5条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废弃物示范线);实施水泥窑炉能量梯级利用、能效提升改造,每吨水泥熟料综合能耗下降到105千克标准煤以下,到2020年底,70%以上的重点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建成能源管理中心并通过验收;实施窑炉除尘脱硫脱硝综合治理等技术改造。玻璃行业实施原料均化和级配利用、节能型熔窑及除尘脱硫脱硝综合治理等技术改造,推广使用集中清洁煤气化燃料和天然气,实现脱硝催化剂回收与再生。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实施节能窑炉、窑炉余热利用、低温烧成、釉面砖一次烧成、干法制粉、连续球磨、高效洁净煤制气等技术改造。到2020年底,建材全行业实现连续稳定达标排放。积极开展绿色工厂示范工程,到2020年打造10家绿色工厂。
牵头单位:省环保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
(六)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规模以上建材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程,各市要按照“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项目”标准,推动企业建设研发机构,特别是新型建材生产企业要按照《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机构认定工作,每年3月底前开始组织申报A级研发机构,分批组织评审认定,力争到2020年全省规模以上建材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30%。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围绕装配式建筑构件、玻璃深加工制品、卫生陶瓷、装饰装修材料等重点领域,选择一批典型产品,聚集设计要素资源集中攻关,形成一批工业设计创新成果。2019年底前,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建设1-2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玻璃深加工领域建设1-2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建设省级建材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河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针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供给、成果转化,整合产业链上下游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各类创新资源,到2020年底前,力争完成1家省级建材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创建工作。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七)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专项行动。大力支持和引导水泥、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等传统行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实施战略重组,针对产业缺项、技术缺项实施并购,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配置,提升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省级层面筛选30家新型材料龙头企业进行重点服务。支持新型建材制造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聚焦优势领域、专注核心业务,建设本行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隐形冠军”。依托原材料业基础优势,大力推广“原材料+制成品”特色产业链模式,推动上下游产业链集聚,吸引数量众多、生产不同种类产品的中小型加工企业集群发展。
牵头单位:省金融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