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专家论证会。
颁奖词:
推动绿色建筑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的颁布,填补了我省绿色建筑缺乏法律规制的空白,是我省绿色建筑发展历史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具有开创性和里程碑意义。该条例的实施,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成果简介:
2018年11月23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全票通过《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条例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共6章43条,明确绿色建筑标准及要求,明确对绿色建筑实现全过程无缝隙监管,明确绿色建筑运营改造要求和绿色建筑激励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在全国来看也处于领先地位。制定该条例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应然之举;是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当然之选;是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之需。该条例的出台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将绿色建筑发展纳入法治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