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宣称的高端住宅 不如经适房

http://www.hebei.com.cn 2014-03-13 14:10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在下沙经济开发区工作的陈先生,于2012年10月在某知名开发商开发的楼盘买了一套住宅。据他说,当时该楼盘的价格是整个下沙东部江湾最高的,选择该楼盘是因为考虑到这家开发商知名度高,同时其项目宣传又极具诱惑力。但在交付时,陈先生和其他买家却大呼失望。

  近几年,商品房虚假宣传的现象十分普遍,从投诉到杭州市消保委处的信息统计,在近三个月77起关于房企的投诉中,关于开发商虚假宣传的占到19起,将近四分之一的投诉均与虚假宣传有关,是各种投诉中占到最大比例的一类。

  窗户和阳台

  怎么缩小了

  记者从陈先生提供的宣传资料上看到,该楼盘的建筑说是选用高端石材干挂,立面真石漆,地下停车库与每幢楼宅的单元入口处设置了双入户大堂,公共部分皆配以高档精装云云。说起高档精装,陈先生一肚子窝火,他拉着记者到大厅一拐角处,记者发现墙纸有明显破损,而电源插座边的墙纸更是随意粘贴,凹凸不平。“外面的通道上也有许多地方墙面开裂,这是新房啊,让我们怎么受得了。”

  正聊着,在一旁的另一位业主周先生气愤地插嘴:“我的问题还要严重,窗户和阳台都被无缘无故缩小了。”周先生是该楼盘13幢的一位业主,他告诉记者,他们这幢楼大部分中间套都存在一个问题:窗户和阳台的尺寸与宣传册上标明的不符。

  到周先生家里察看后,记者发现边套的窗户与阳台确实要大上许多。周先生再三强调,买房的时候关于这个环节他问得很清楚,确认中间套和边套完全无差才会下单的。“现在存在这个问题的不止是我一家,你说我一个人搞错了那是我的责任,难道我们整幢楼的中间套业主都搞错了?我们咽不下这口气,和他们协商,开发商就各种敷衍,还一口咬定就是我们的责任。”

  就这些问题记者联系上该开发商的一位周姓负责人,她表示:绝对不会敷衍业主。对于公共区域目前存在的问题他们开发商也很重视,一定会尽快给客户一个满意的交代。至于边套和中间套阳台、窗户存在大小差异,周小姐表示,这个在卖房时是有明确告知的,他们现在不满意肯定是当时没听清楚。

  “当初花钱买这个房子时听到的宣传口径和价格来看都是不折不扣的高端住宅,而现在呢,完全就是经济适用房的感觉。”周先生说,不管多麻烦,他一定要开发商还自己一个公道。

  目前,双方就这些问题还在谈判当中,两边都表示自己很委屈。未来,买卖双方还会在工商局的调解下进行协商解决。

  开发商宣传不实

  需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一位业内人士是这样描述房产宣传广告的:“必须要有自己的判断,既然是广告肯定存在夸大,就像康师傅牛肉面,图片上有很大的牛肉,但它里面并没有一块是这么大的。”

  不过,一碗桶装的方便面才几块钱,而一套房子几百万,对消费者而言,后者造成的伤害肯定要大很多。

  记者查阅了相关法律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目前房地产虚假广告普遍存在取证难的问题,消费者在对房地产广告中的内容有疑问时,一定要向开发商核实确定并将开发商的承诺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在开发商不能兑现承诺的相关内容时可以追求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从法律角度看,开发商宣传不实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重大影响”的定位很难界定,所以购房者也要小心,不要因为开发商美丽的广告宣传而轻易决定购房。本报见习记者王佳骏

 

  (来源:钱江晚报)

关键词:开发商,商品房,买卖合同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邢鹏飞
更多    
劲爆的设计
浪漫二人世界
让你的家更加完美
三房两厅实用小家居
更多    
更多    
更多    
更多    
更多    
版权所有 长城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70001号 冀ICP备100013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