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石家庄栾城区自然规划局发布了一则征收土地和补偿和安置方案公告。
公告显示,2019年10月2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挂钩转征函[2019]3号建设用地批复,批准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第2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土地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12.3088公顷(耕地12.1043公顷、农村道路0.2045公顷)。
具体来看,该批次共1个地块,涉及柳林屯乡北十里铺村集体土地12.3088公顷(耕地12.1043公顷、农村道路0.2045公顷),约合184.632亩,位于裕强路南、太行大街以西、衡井路以北、泰和街东。土地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属Ⅰ区片,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213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为2621.7744万元,地上无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通过区财审的评估数额进行补偿。根据区两办转发的《关于在全县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意见》和栾农财[2006]3号文件,该费用以转账方式拨付到柳林屯乡政府,由柳林屯乡政府根据有关规定拨付到被征地村委会及有关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