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栾城区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一则《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告涉及栾城区7个地块约59.46亩。
图片为栾城区政务公开平台此次公告截图
该批次涉及7个地块,土地权属为楼底镇霍家屯、吴家屯、樊家屯、段同、段家营村农民集体和栾城镇后彪冢村农民集体。
其中1号地块位于段同村西,机械南路南侧、和谐街西侧,批准面积1.9719公顷(其中耕地1.8933公顷,农村道路0.0273公顷,沟渠0.0513公顷),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2号地块位于后彪冢村西,西城大街西侧、规划富强路以南、向阳路以北,批准面积0.7679公顷(全部为耕地),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3号地块位于樊家屯村东,机械南路南侧、旺业街以东,批准面积0.0605公顷(全部为耕地),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4号地块位于吴家屯村东,机械南路以南、旺业街以东、南车路以北,批准面积0.2014公顷(全部为耕地),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5号地块位于吴家屯村东,机械南路以南、旺业街以东、南车路以北,批准面积0.0500公顷(全部为耕地),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6号地块位于吴家屯村东,机械南路以南、旺业街以东、南车路以北,批准面积0.1874公顷(全部为耕地),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7号地块位于段家营村西,乏段路以北、体育大街南延线以西,批准面积0.7252公顷(其中耕地0.6901公顷,农村道路0.0290公顷,沟渠0.0061公顷),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