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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区发布征地公告 拟征收140亩地建设交通

来源: 搜狐焦点石家庄官方  作者:
2019-11-01 09:02:16

  10月31日,石家庄市鹿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四则征地公告。

  公告显示,拟征收鹿泉区铜冶镇永壁南街村村西(东至莲花营村地、南至永壁南街村地、西至莲花营村地、北至永壁南街村地)的部分土地,面积约0.1921公顷(约合2.8815亩)。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路用地,拟征收土地位于鹿泉区第 I 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80万元,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

  公告显示,拟征收鹿泉区铜冶镇莲花营村村西北(四至1:东至永壁南街村地、南至莲花营村地、西至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北至莲花营村地,四至2:东至莲花营村地、南至莲花营村地、西至永壁南街村地、北至莲花营村地)的部分土地,面积约4.6063公顷(约合69.0945亩)。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路用地,拟征收土地位于鹿泉区第 I 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80万元,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

  公告显示,拟征收鹿泉区铜冶镇西铜冶村东北(东至西铜冶村地、南至西铜冶村地、石家庄市鹿泉第二人民医院、西至西铜冶村地、北至西铜冶村地)的部分土地,面积约1.6886公顷(约合25.329亩)。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拟征收土地位于鹿泉区第 I 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80万元,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

  公告显示,拟征收鹿泉区铜冶镇南甘子村村东北(东至南甘子村地、南至储备地、西至碧水街、北至河北北国奥特莱斯商城有限公司)的部分土地,面积约2.8539公顷(约合42.8085亩)。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路用地,拟征收土地位于鹿泉区第 I 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80万元,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

关键词:鹿泉,征地,建设责任编辑:朱雅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