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措施
(一)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和设计能力。积极引导省内外高端人才及其创新团队向企业集聚,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和管理人才(团队)落户企业实施产业化的给予重点支持。鼓励推动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建设研发机构和各类创新平台。支持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开展消化吸收再创新。集中支持一批优势企业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攻关,实施千项新技术新产品“双千工程”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开发一批重大“杀手锏”产品。鼓励企业加大工业设计投入,建设一批工业设计中心,通过工业设计提升品牌价值和产品档次;开展工业设计与产业深度融合试点示范,培育一批工业设计“明星产品”、打造一批工业设计典型案例、推广一批工业设计植入模式。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水平,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推行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开展贯标认证,形成企业知识产权竞争优势。(责任单位: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开展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以“亩均论英雄”“创新论英雄”“绿色论英雄”为导向,以综合考评、绩效分类、精准施策为主要内容,按照分级推动、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原则,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开、动态管理的的企业综合绩效评价体系;通过“试点先行、完善提升、全面推广”三年三步走,逐步实现对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全覆盖。制定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方案,设定单位用地税收、单位用地工业增加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全员劳动生产率、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等指标,以县(市、区)为实施主体,根据综合评价得分结果对属地内企业合理进行分类分档,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差别化政策措施,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企业,提高准入门槛,新建、扩建项目原则上入园进区。通过环保、质量、技术、能耗、水耗、安全等标准的约束和引领作用,扶优汰劣调整优化资源要素配置,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推动企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各负其责”的原则,各有关财政专项资金向实施转型升级的工业企业倾斜支持。各市政府、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要安排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本区域工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建立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机制,扩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发挥政府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向转型升级企业倾斜支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开展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融资洽谈活动,每年向金融机构推荐1000项以上转型升级项目。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资金支持力度,省、市、县分别重点支持1亿元以上、30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积极组织申报国家重大专项,争取国家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环境保护厅、省商务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四)落实税收政策。严格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政策。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在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对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企业,按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石家庄海关)
(五)强化建设用地保障。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用地优先列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和省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节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项目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按比例计算后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应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充分利用国家有关政策,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节余指标,保障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用地。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六)开展对标赶超和把脉问诊。深入开展对标行动,引导推动企业围绕创新理念、技术装备、研发设计、产品标准、节能减排、经营管理机制等关键环节瞄准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开展对标行动,引导每个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一个对标赶超目标企业,明确对标赶超具体目标,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组织企业开展对标交流培训和咨询服务,建立对标政策激励机制,树立一批对标示范企业。支持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参与或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制定和执行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强化产学研对接合作,依托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建立企业转型升级智库,组建一批“企业医生”“企业诊所”,对企业开展把脉问诊,协同攻关,切实解决企业转型升级中遇到的研发设计、工艺装备、质量控制、企业管理、品牌塑造、市场营销等方面的问题。(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质监局)
(七)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构建网络、平台、安全三大功能体系,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模式应用,带动和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加速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围绕企业网络改造提升、云平台建设、大企业“双创”、“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模式应用、工业信息安全防护等开展示范项目培育、示范带动。培育建设装备、钢铁、建材等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企业上云试点示范,带动“万家工业企业上云”,推动跨领域、全产业链紧密协作,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依托雄安新区、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优先布局工业互联网高端高新产业,建设高水平工业互联网网络,培育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和产业示范基地。提高工业企业信息安全防护能力,推广“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八)加强企业上市培育。充分利用境内、境外多层次资本市场,强化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内外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筛选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到“新三板”和股权交易所挂牌。积极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资源,认真规范上市后备企业改制,精心组织上市后备企业辅导,加快企业上市要素市场建设,加强企业上市资金扶持。到2020年,工业企业A股上市总数力争达到50家。(责任单位:省金融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河北证监局)
五、行动步骤
(一)部署启动和建立工作机制阶段(2018年8月中上旬)。在全省开展“万企转型”进行工作部署。依托“双创双服”工作机制,按照“一个企业、一个帮扶班子、一套转型方案”的原则,省、市、县三级明确分包企业,落实分包领导、责任人及工作专班。省级负责主营业务收入超50亿元工业企业和行业排头兵企业,市级服务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工业企业和行业骨干企业,其余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县(市、区)按照企业属地原则负责包联。按照“五个一”要求,建立常态化工作协调帮扶推进机制。
(二)转型实施阶段(2018年8月下旬-12月)。2018年8月底前,省、市、县三级对分包范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摸底,掌握企业规模、效益、行业分布、主要产品等基本情况;各分包人和工作专班与企业对接,对企业进行政策宣传贯彻和协调动员,初步了解企业存在问题、发展意向、实施项目情况,让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普遍“动起来”;9月底前,省、市、县三级分别协调组织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建立一批“企业诊所”和“企业医生”,与企业逐一对接、“问诊把脉”;10月底前,根据摸底和“把脉问诊”情况,指导每个企业制定一套转型方案,建设全省“万企转型”信息化工作平台,对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档立卡,建立优势龙头企业、转型发展企业、产能转移企业、关停淘汰企业“四个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分类施策、分级包联。
(三)持续推进阶段(2019-2020年)。每年2月底前,总结上年度工作、制定当年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具体举措和进度安排,持续推动、深化落实企业转型方案。
六、组织推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万企转型”行动在省、市、县“双创双服”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构建省市县三级密切协同配合的工作联动机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统筹协调推动;各牵头单位要负总责,主动协调调度,统筹推进相关工作;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县也要建立相应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适时调整土地等相关规划,对企业腾退土地及时变性,保障企业和项目建设需求;制定差别化政策,实施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分类指导推进。各市、雄安新区要建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四个清单”,选择本市主导产业,确立一名市级领导牵头、一个专班推进、一个规划引领、一个智库支持、一个重大项目库、一个基金的“六个一”产业转型发展推进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部署、亲自协调推进,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年度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制定责任清单、目标清单、措施清单,切实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政策支持、责任落实、实施计划“五到位”。按照联系服务企业“五个一”工作机制要求,形成联系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原则上每季度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开展政银企对接、产销对接、产业链对接等活动,帮助企业找资金、找技术、找市场,及时帮助协调解决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市、县负责组织属地范围内的帮扶企业填报“‘万企转型’企业综合情况及问题反馈卡”,依托“万企转型”信息化平台,进行信息搜集、问题分发、跟踪问效、成果分析。建立协调、调度、督导和考核机制,实行省对市、市对县分级考核,实行每季协调调度、半年督导检查、年终考核评比。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各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全省通报,对考核结果前5名的给予表扬奖励,对落实工作不力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三)发挥智库及行业协会作用。组建河北省制造强省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发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咨询机构智力支撑作用,加强与全国智库、国家级行业学(协)会联系合作,搭建引资引智平台,及时谋划提出重大战略、发展方向及转型路径等建议。加强行业协会自身能力建设,提升新形势下服务企业转型升级的专业化水平,在行业发展预测预警、政策建议研究、行业调查分析、标准制修订和标准推广实施、人才培训、新技术新产品展示推广、国内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成为推进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
(四)营造良好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削减不合理的前置审批和行政许可,简化工业产品市场准入前置审批,完善规划、环评、能评、安评、用地等审批绿色通道制度。用活环境容量和能耗总量指标,优先保障转型升级企业重大项目需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净化市场环境。加强对企业转型升级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转型升级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强创新型企业家队伍建设,实施企业家培训计划,组织企业家赴先进地区、先进企业开展学习交流活动,通过高校培训、到央企挂职锻炼等方式,打造一支掌握现代经营理念、具有国际视野的现代企业家队伍。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积极为企业提供融资对接、产品推广、引资引智、技术交流转化等公共服务,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有权威性和有影响力的展会,提升“5.18经贸洽谈会”等展会水平,扩大我省展会的品牌影响力,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支持企业转型发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