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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
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

2019-03-12 17:20:57 作者: 来源: 工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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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办函〔2018〕3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通信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部机关各司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18〕55号)要求,促进政府网站健康有序发展,现组织开展我部政府网站域名规范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政府网站域名管理责任

  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要按照“谁开设、谁申请、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管理政府网站域名。一个政府网站原则上只注册一个中文域名和一个英文域名,如已有多个符合要求的域名,应明确主域名。不得将已注册的政府网站域名擅自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闲置的域名要及时注销。政府网站域名持有者变更,需经部办公厅审批同意;联系人等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要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向部办公厅报备。部办公厅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网站域名管理部门,负责对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网站域名注册、变更和注销工作统一审核把关,部信息中心承担日常工作。

  二、规范政府网站域名结构

  政府网站应使用以“.gov.cn”为后缀的英文域名和“.政务”为后缀的中文域名,不得使用其他后缀的域名。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使用以“.gov.cn”为后缀的英文域名和“.政务”为后缀的中文域名。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使用“www.miit.gov.cn”域名,部其他政府网站使用“○○○.miit.gov.cn”域名,其中○○○为网站名称拼音或英文对应的字符串。业务系统、办事平台原则上不再作为独立网站运行,应尽快将相关信息和服务整合迁移,原域名按流程注销。

  三、其他要求

  (一)按时完成新域名备案手续

  部办公厅已为各地通信管理局门户网站分配新域名,新域名将于2018年11月30日正式生效,请各地通信管理局于2018年10月31日前将网站所对应的公网IP、联系人和电话以邮件形式发送至duying@miit.gov.cn。

  “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工业行业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的主办司局需向部办公厅申请“○○○.miit.gov.cn”域名。

  各单位应按照新域名完成备案手续,并将域名调整情况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公告3个月后,注销原域名。

  (二)认真开展网站域名自查清理

  请各单位于2019年3月30日前,对本单位负责的网站域名进行全面梳理,清理不合规的域名、网站已关停但未注销的域名,以及被用于非政府网站的域名,并将填写完整的《自查清理完成情况表》报送或传真至部办公厅,电子版同时发送至duying@miit.gov.cn。部信息中心将于2019年3月30日起停止不符合要求的“.miit.gov.cn”域名服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12日

关键词: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网站,域名,管理责任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