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河北省“万企转型”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中获悉,我省将从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和设计能力、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落实税收政策等八个方面入手,保障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万企转型”行动取得实效。
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和设计能力。引导省内外高端人才及其创新团队向企业集聚,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和管理人才(团队)落户企业实施产业化的给予重点支持。鼓励推动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建设研发机构和各类创新平台。实施千项新技术新产品“双千工程”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开发一批重大“杀手锏”产品。鼓励企业加大工业设计投入,通过工业设计提升品牌价值和产品档次;开展工业设计与产业深度融合试点示范,培育一批工业设计“明星产品”、打造一批工业设计典型案例、推广一批工业设计植入模式。
开展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开、动态管理的的企业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并逐步实现对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全覆盖。制定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方案,以县(市、区)为实施主体,根据综合评价得分结果对属地内企业合理进行分类分档,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差别化政策措施。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各有关财政专项资金向实施转型升级的工业企业倾斜,各市政府、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安排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工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扩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发挥政府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向转型升级企业倾斜支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开展融资洽谈活动。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资金支持力度,省、市、县分别重点支持1亿元以上、30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落实税收政策。严格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政策。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对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企业,按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强化建设用地保障。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用地优先列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和省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节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项目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按比例计算后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应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
开展对标赶超和把脉问诊。深入开展对标行动,引导推动企业围绕关键环节瞄准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开展对标行动,每个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一个对标赶超目标企业,明确对标赶超具体目标,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组织企业开展对标交流培训和咨询服务,树立一批对标示范企业。强化产学研对接合作,建立企业转型升级智库,组建一批“企业医生”“企业诊所”,对企业开展把脉问诊,协同攻关,切实解决企业转型升级中遇到的问题。
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模式应用,带动和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培育建设装备、钢铁、建材等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企业上云试点示范,带动“万家工业企业上云”,推动跨领域、全产业链紧密协作,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依托雄安新区、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优先布局工业互联网高端高新产业,建设高水平工业互联网网络,培育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和产业示范基地。提高工业企业信息安全防护能力,推广“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
加强企业上市培育。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内外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筛选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到“新三板”和股权交易所挂牌。积极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资源,认真规范上市后备企业改制,精心组织上市后备企业辅导,加快企业上市要素市场建设,加强企业上市资金扶持。到2020年,工业企业A股上市总数力争达到5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