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第2次土地调查:耕地9842.03万亩人均1.4亩
今天(25日)是第24个全国土地日。省国土资源厅、省统计局联合向社会公布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河北省现有耕地9842.03万亩,人均耕地面积1.4亩,低于全国人均耕地水平。 2007年7月1日,河北省启动第二次土地调查,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查清全省18.85万平方公里范围内320万个地块的土地利用状况,并建立省、市、县三级土地调查数据库,为国土资源“一张图”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到地块的精细化管理打下基础。 数据显示,除耕地外,全省还拥有园地1309.51万亩、林地6948.02万亩、草地4220.49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628.78万亩、交通运输用地588.7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26.85万亩、其他土地1417.32万亩。按三大类划分,农用地19752.65万亩,建设用地3016.5万亩,未利用地5512.55万亩。各设区市耕地面积前三名分别为张家口1375.17万亩、沧州1183.53万亩、保定1082.66万亩。 全省耕地面积进一步减少。第二次土地调查全省耕地面积比第一次土地调查时减少503.65万亩,年均减少38.74万亩。人均耕地面积比第一次土地调查时减少0.2亩。调查表明,河北省人均耕地少、耕地质量总体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省情没有改变,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全省建设用地面积3016.5万亩,比第一次土地调查时增加603.28万亩,建设用地增加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总体上相适应。 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还将在土地利用规划、耕地保护、用地审批、不动产登记中发挥作用。河北省提出,各地政府在编制规划和计划时,应及时采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成果。 |
关键词:土地,耕地,调查,用地,全省 |
责任编辑:吴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