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房企面临存亡倒计时:楼市遇冷 高利贷紧逼
21世纪经济报道获得的资料显示,2011至2013年,光耀金融机构借款包括银行贷款、信托融资、资产管理公司、基金融资等共约100亿元;进入2014年,光耀共与10家左右的金融机构有合作,涉及建行、工行、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等,借款共27亿元,比去年的35亿元金融机构借款下降了约10%。 2011至2013年,光耀总销售额约为170亿元,以70%的销售回款来看,光耀的收入基本可以覆盖支出,问题出在光耀的借款是高利贷。知情人士透露,自2011年以来,光耀便大量涉足民间借贷,借款总额达20亿元左右,三年来公司仅利息便还款20亿元,目前仍有本金加利息20亿元以上未还。 高利贷吞噬了公司的利润。记者获得的光耀民间借贷资料显示,以公司两个最大的民间借款人为例,深圳金信集团向光耀借出4亿元,光耀已还6亿元,目前还欠3亿元;深圳志威集团向光耀借出2亿多,已还3亿元,还欠3亿元。 记者昨日向金信集团有关负责人求证上述借款时,对方否认与光耀有借贷关系,只称自身是一家金融服务公司,给光耀做过融资服务;志威集团相关负责人也做了类似表述。 郭耀名并不讳言公司借了数笔高利贷。郭耀名透露,光耀第一笔大额高利贷可以说是被迫借的,其源于2010年收购新都酒店。从前任大股东处承接而来。 2010年,润旺矿产将其持有的瀚明投资100%股权全部转让给光耀集团,从而构成光耀间接收购上市公司新都酒店4555.1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3.83%,成为新都酒店第一大股东。 郭耀名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当时的收购是为了借壳上市,光耀管理层本计划重组成功后可以募集8亿-10亿元资金,从而一次性还清这笔高利贷借款。 但借壳上市失败,再加上公司2010年开始高速异地扩张,2011年公司未完成百亿销售目标,导致光耀在高利贷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中小房企的高息压力 一般对外以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名义成立,注册资金1亿-2亿元,年缴税很少的公司,基本都是做高利贷业务。 房地产行业正常的银行利息水平是10%,信托及私募利息水平在15%-20%,超过20%的利息水平便被称为高利贷,其一般来自民间借贷。据记者调查,光耀等房企此类借贷成本在30%-40%。 光耀并不是唯一被高利贷拖累的房企。类似光耀这样的地产公司究竟如何与民间高利贷打交道?其资金如何流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询工商资料显示,深圳金信集团是一家金融服务、产业投资及运营为一体的综合性集团公司,集团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业务品种涉及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典当、资产管理、村镇银行、房地产开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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