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代售房屋骗房款
近年来,房屋租售引发的案件多发。南岸区检察院分析了该院近两年来审查起诉的房屋租售诈骗案,给广大市民提个醒。 伪造招租广告骗租金 陈某在路边寻找房屋出租广告,根据上面的电话号码联系上房主,谎称租房。看房时,他谎称还有朋友想和他一起租,下次带朋友一起来看。 离开房主后,他立马把出租广告上的电话改成自己的电话,伪造招租广告,并发布出去。 想租房的人,把电话打到了陈某的手机上。 陈某一边给真房主打电话,说带朋友来看房子;一边给想租房的人说,房子里的人是他房子的租客,由于行为不端,想把他撵出去,所以不要和他交流,不要在房内停留,只需要在房子外面等待。 陈某让真正房主开门,看了房,回头和租房人签完合同。拿到钱后,陈某就拿一把假钥匙给租房人。 离开后陈某丢掉手机卡,重新换张卡,再以同样的方式骗下一个人。 从2011年2月至2013年10月,陈某先后7次以这种方式,诈骗3.19万元。 检方提醒: 每年三四月份,就有不少大学毕业生找工作,同时需要租房。一些不法分子就瞅准了这个时机,伺机诈骗作案。如何防范呢? 查证件———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如果产权证正在办理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并向物管核对情况,或在网上或所在区域的房管局查询房产证。 自称代售房屋骗房款 2011年9月,唐某租住在南岸区大佛段正街某居民楼5-2,隔壁没人住。 唐某谎称5-3的主人委托自己卖房,价格较低,只要30万元。她向周围的居民、朋友散播了这个消息,受害人廖某得知后,找上门来要求买房。 廖某在没有想起看房屋房产证的情况下,交了5万元定金。 2011年12月左右,唐某谎称房产证抵押在银行,需要10万元才能从银行拿出,骗得廖某10万元。之后,又谎称姐夫患尿毒症欠钱,从廖某处骗得3.5万元,称该钱作为房款。 唐某先后从廖某处骗得财物18.5万元。 此前,唐某用同样的方式,从受害人曹某手里骗取3万元。 2012年8月,廖某见迟迟不能办理房屋过户,遂报案。去年,唐某被南岸区法院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 检方提醒: 通常情况下,不法分子会以一套房屋为诱饵,分别与多人签订购房合同,伪造各种证明,同时卖给多个人骗取房款,然后逃之夭夭。要防范这种“房骗”,一定要查清对方所售房屋的基本情况和“三证”是否齐全,如还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切记不要支付全部房款。 如是个人卖房,一定要先查验相关证件,身份证、房屋权属所有证等;如果通选中介时,最好选择正规合法、信誉良好的房地产公司或者中介公司,并仔细查看该公司是否具备相关资质证明、合法出售或出租手续;签订合同后最好先付部分款项,不要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等所有手续办完后再全部支付;一旦发现上当受骗,一定要及时报警,为警方侦查破案赢得时间,同时要保全相关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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