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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新政

http://www.hebei.com.cn 2014-02-18 11:27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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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实行数年的公积金贷款政策马上要有变动,即将施行新政。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近期发布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将在2014年3月10日起施行。那么,对于西海岸[最新消息价格户型点评]的购房者来说,新政的施行对其购房计划会有什么影响吗?据悉,按照新政策借款申请人建立青岛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得满12个月,且正常缴存12个月。而不是原来的6个月。贷款额度不高于4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

  公积金3月推“新政”,买房计划提前

  “本来计划在今年的春、夏季买房,但是因为最近青岛市有了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所以估计我的计划要提前了。因为考虑到今年春节之后工作比较忙,所以原本打算至少要到4月份才开始集中看楼盘,买房子。”黄岛市民王明告诉记者,“目前我在薛家岛片区、长江路周边已经看好了几处比较理想的楼盘,这两天就会定下买哪一套。置业顾问也给我打电话,催着赶紧办。”王明表示,如果赶不上现行政策,那么他就只有按新政策办,这样一来不仅要等一段时间,而且贷到的款也可能会少一些。

  跟王先生一样,受到公积金贷款新政策的影响,改变或者加快买房节奏的刚需市民还有不少。那么,这个新的政策对于西海岸的购房市民来说,会有怎样的影响呢?“西海岸这边将采用的也会是新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将在2014年3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3月9日。”黄岛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

  建立本地公积金账户得满12个月

  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对于想要使用公积金贷款在西海岸买房置业的市民来说,新政实施以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门槛确实提高了不少。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新政中指出,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得满12个月,且正常缴存12个月。可贷额度的计算条件也变成了4个,同时贷款额度不高于四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

  那么,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缴存的基本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新政在3月10日起施行,该时间点之前仍是原来的政策。“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6个月,且在申贷的近6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3个月,累计缴存6个月。申请人已婚,其配偶公积金缴存须符合上述基本申贷标准,可贷额度方可合并计算。累计缴存6个月的认定:申请人在申贷时间的近6个月,住房公积金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不得欠缴。申请人申贷时点在当月20日以后,单位前一个月住房公积金未予缴存的,视为欠缴。”从青岛市的住房公积金网上了解到。

  西海岸旅游地产、商业项目受影响较小

  随着西海岸旅游度假产业的发展,与之相关的地产项目也有不少。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对于一些较为高端的、消费者中不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业主很多来自其他地市的项目,受本次新政的影响较小。

  “我们的项目中主要的产品就是别墅,从销售情况来看,其他地市的一些比较有消费能力的业主非常多。这类购房者一般就不会用到公积金贷款这种方式,付全款或者商业贷款的就比较多了。”滨海大道旁某楼盘相关负责人表示。

  而海边的酒店地产、度假公寓等与旅游密切相关的一些地产,受到新政的影响也相对小得多。同时,对于刚需购房者来说,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影响还是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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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从青岛公积金网上发布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可以获悉,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时,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四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以1万元为起点,按5000元的整数倍确定(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

  (一)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

  1.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为30%;

  2.公式中的“额度计算年限”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二)按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

  1.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同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

  对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同时对账户余额设置1万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认定为准,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三)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

  1.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的7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对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0% ,(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二次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60%)。

  2.购买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60%(房龄在10年以内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40%;10年以上房龄,房龄每增加五年,首付比例相应提高10%);二次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60%)。

  再交易住房的房屋总价款,应由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抵押房产进行价值评估,并以评估价值、房屋交易价格相比的较低值确定。

  (四)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贷款缴存条件的,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的60% ,即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36万元、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21万元。

 

关键词:公积金,贷款,额度,住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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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腾讯房产
责任编辑:吴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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