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与房屋
昨日从天津市老龄委信访办获悉,2013年天津市市、区老龄办共接待老年人来信来访4161起,其中赡养纠纷1273起,投诉房屋产权被侵权问题1107起。赡养纠纷、房屋纠纷所占比例最大,二者共占全部投诉量的57.2%。 “随着去年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在赡养纠纷中要求精神赡养的投诉有显著增加。”市老龄委信访办工作人员杜新科说,这反映了老年人在物质生活有保障的前提下,对精神生活的需求是越来越高,不少老年人感情上比较孤独、凄凉,更需要子女的关怀和精神上的赡养。希望做子女的“常回家看看”,精神抚慰远比用金钱“关心”父母重要得多。 房屋纠纷一直是老年人反映的焦点问题,在去年接访中,有26.6%的老人投诉房屋产权被侵权。杜新科说,老人会把财产留给子女,在财产里面争议最大的就是房产。子女们围绕老人房产所产生的纠纷一开始矛盾并不明显,当父母中的一位老人去世后,这种潜在的纠纷便转化为明显的利益冲突。当老年人在房屋方面遭遇侵权行为时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法律手段是最后一道防线,保护自己住房的合法权益应以事前预防为主。房屋是养老最根本的依托,在处理房产问题时,老年人一定要谨慎。” |
关键词:房屋,赡养,纠纷,老年,老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