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涉及的12万套房屋中有10万套房屋已经完成不动产分户登记。已累计有63宗地实现“交地即交证”,49个项目启用包含“交房即交证”约定的新版《商品房销售合同》
近日,从保定市“我为群众办实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省率先开展老旧小区登记办证工作、“交地(房)即交证”改革等工作,全力破解“办证难”的问题。该市149个房地产遗留项目已办理“大房本”,所涉及的12万套房屋中有10万套房屋已经完成不动产分户登记。预计两年后,“办证难”现象将在保定消失。
加快推进主城区房地产遗留项目登记办证工作。成立了“解遗登记办证工作专班”,在土地征转、出让、规划许可、核实等办证前期各环节同步发力,简化程序,并联办理,安排专人盯办征转卷宗审批,紧锣密鼓组织土地出让,加快规划验收核实认定。同时,成立了“办证小组”,主动联系辖区政府和开发单位,加班加点批量办理“小房本”,保障项目随到随办。
扎实开展老旧小区“办证难”住宅项目攻坚专项行动。今年上半年,该市对没有“办证”的小区进行摸排,并梳理出140余个入住多年但一直没有“小房本”的小区,涉及住房近4万套。发挥莲池、竞秀、高新区属地执法优势,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加快推动房本办理。对因土地、规划、建设手续缺失或未竣工验收的,由区政府及时核实梗阻环节,安排专人跑办盯办;对因开发建设单位主体灭失、涉法涉诉等情况无法出具卖方手续而不能办证的,由区政府指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代为办理;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集资建房、自建房由原单位、承继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申请首次登记及分户转移登记,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住建、城管执法、人防等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完善相关手续,加快推进登记办证进度。按照计划,该市将用1年时间实现“大房本”全部解决、“小房本”解决70%的工作目标。
大力推行交房(地)即交证改革。该市自去年6月启动交房(地)即交证改革以来,陆续推出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建设工程建筑面积比对处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政策,为“交地(房)即交证”改革走深走实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截至目前,该市已累计有63宗地实现“交地即交证”,49个项目启用包含“交房即交证”约定的新版《商品房销售合同》,未来金融港、碧桂园璟公馆7个在建房地产项目试点“交房即交证”,1900多名业主收房同时收到“小房本”。
同时,建立市主城区建设项目首次登记公示制度,切实把知情权还给群众,让大家了解不动产登记工作,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积极部署运行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受理平台,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自助全要素打证,推广转移登记远程申报系统,有效解决了大批量分户转移登记的难题,保障“办证难”项目随到随办。
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简化流程,精简材料,推出“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服务,切实提升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体验感。建立“一键灵”服务热线和“好差评”制度,在不动产登记大厅安装热线电话,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遇到问题可一键拨号,会有专人帮办跟办盯办;同时,在受理窗口摆放“好差评”二维码,邀请群众对服务态度、效率、质量、环境四要素扫码评价,一事一评,提升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满意度。完善不动产登记分厅建设,相继在莲池区、竞秀区建成不动产登记大厅,方便广大群众“就近办、身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