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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老旧小区可拆小房建车位

来源: 长城网综合  作者:
2019-04-19 08:53:56

  为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公交线路网,同时做好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日前,省会石家庄下发《关于缓解“停车难”的实施意见》,明确表示将完善省会慢行交通系统,提高公交车的便利性及舒适性,并且将以增供给为目标,重点抓好老旧小区、主要商圈、人口密集区等停车难问题突出区域的停车场建设工作,以缓解城市“停车难题”。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系统

  《意见》指出,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系统,同时改善自行车和步行等非机动车交通的出行环境,为群众提供多样化、便捷的出行选择,从源头上减轻停车压力。下一步,省会将继续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大力推进地铁1号线二期、2号线一期、3号线一期两边段工程建设,同时扩大公交专用道实施范围,加大新型公交车投放力度,优化公交线路网,提高公交车的便利性、舒适性;提升出租车、网约车管理,吸引更多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省会还将完善慢行交通系统,充分发挥地形平坦优势,编制完善慢行交通系统规划,改善非机动车和行人出行条件,切实保障非机动车和行人路权优先。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实现公共交通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方便换乘,解决好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问题,为广大市民提供便捷、绿色的出行方式。

  强力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

  在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方面,将采取以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差别化停车供给策略,下大力做好停车场建设。针对新建项目,将从规划条件、工程许可到竣工验收,均严格执行停车配建标准,配套建设的停车场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时鼓励商业、办公、医院、场馆等公共建筑,超额配建停车泊位并向社会开放。新开发改造的一定规模以上或邻近外围轨道站点、城市出入市口的城中村或大区域开发项目,要利用边角余地规划增加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

  针对公共停车场方面,则按照“事随地走”原则,按照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强力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意见》指出,首先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按照停车场规划要求,做好公共停车场的土地供应,完成停车场建设。此外,利用绿地、公园地下空间,鼓励采用ppp等方式,降低建设成本,加快停车场建设。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前提下,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利用自有园林绿地用地增建公共停车场。

  老旧小区拆小房建车位解决停车难

  同时,还可依托交通场站、轨道交通站点,特别是公交始发站和轨道交通外围站点,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能同步建设的要同步完成,方便外围群众通过换乘公共交通进入中心城区,减轻市内交通和停车压力。

  结合老旧小区的整治,将在充分征求业主意见、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的基础上,规范施划停车泊位;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在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基础上,利用空闲土地或通过拆小房建车位等多种形式,在合适的区域采用地上、地下、机械式等因地制宜的方式建设停车场,最大限度解决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

  停车场经营者必须明码标价

  在停车管理方面,《意见》则强调要规范停车收费管理,加大对挪用车位和违法停车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停车场挪用、停车场闲置、私设停车场、私划停车位、乱停放、分割销售公共停车泊位或以租赁形式变相分割销售公共停车泊位等停车服务违法行为和交通安全隐患,及时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同时还将整合市区停车资源信息,完善停车信息诱导系统,利用手机APP等现代信息手段,方便市民及时查询停车场的具体位置、空余停车泊位数量和收费标准等信息,科学引导停车,减少驾驶员寻找车位的行驶成本,促进停车场的有效利用。

  此外,要严格停车场收费管理,停车场经营者必须实行明码标价。新建或改扩建公共停车场建成投用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公共停车场规模,取消公共停车场周边一定范围内的道路停车泊位,改善群众出行环境。

  省会将规划新建公共停车场23处

  另据了解,根据石家庄市主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2019-2020年度),省会已确定建设公共停车场23处,其中2019年底前完成西二环东侧北二环北侧、南焦街西侧南二环南侧、石清路西侧大安舍路北侧3个地块建设;2019年完成建华大街西侧丰收路北侧等5个地块的土地收储和出让,2020年底前完成建设。火炬广场地下停车场将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于2020年底前完成建设。中山体育馆操场地下停车场由市体育局负责,2019年启动,2020年底前完成建设。

关键词:石家庄,老旧小区,电梯责任编辑:朱雅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