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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2019-04-02 16:58:39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

  冀政办字﹝2017﹞127号

  各市(舍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维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我省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突破创新创业瓶颈制约,充分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潜能,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破除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度障碍

  (一)支持石家庄建设华北知识产权协同运行平台,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完善运营、保护、维权援助体系。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化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推进专利权质押贷款、专利保险、专利权作价出资入股等工作。推动成果收益权、处置权、股权激励等试点政策落实,全面推行科技成果市场定价、收益分配、产权管理、转化评价等机制创新。(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市场化、专业化成果转化体系。对接国家技术转移体系,以“互联网十技术市场”为核心,加快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网络平台,面向企业实际需求开展科技成果精准推送活动。构建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完善“众创空间一孵化器一加速器一科技园区”孵化链条,培育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科技厅牵头负责)

  (三)促进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实施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计划,建立“河北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平台”,完善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管理机制。(省科技厅牵头负责)

  (四)推动中央驻冀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研究制定《关于支持中央驻冀院所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促进中央驻冀院所创新成果优势转化为产品、产业优势。《省科技厅牵头负责)

  (五)进一步提高成果转化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积极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探索建立利用财政科技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制度。(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拓展创新创业融资渠道

  (六)创新支持中小企业成长的政府资金投入方式,逐年提高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规模,政励地方政府、保险公司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保费补贴和风险保障。稳步推动财政科技资金资助大学生创新创业试点,扶持大学生众创空间创新创业。支持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通过资金链聚合创新链、产业链。(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金融办、河北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工业技术改造发展基金建设,设立一批创业投资子基金,建立和完善对引导基金的运行监管机制、财政资金的绩效考核机制和基金管理机构的信用信息评价机制。(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金融办、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积极配合财政部做好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推广。深入落实创业投资企业税收试点政策,扩大“税银互动”合作范围,依托政府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积极推进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外部门共享与应用。(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指导辖内大型银行合理确定县支行信贷业务授权品种及额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性法人银行在基层区域增设小微支行、社区支行,鼓励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客户探索运用零售业务管理技术。(河北银监局、省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完善债券、股权等融资服务机制,创新组织架构和信贷管理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银行设立科技信贷专营机构,支持“双创”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服务。进一步研究推进“政银保”模式的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机制。(河北银监局、河北证监局、河北保监局、省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资产证券化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依托新三板开展小额、便捷、灵活、多元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等方式融资。(河北证监局、省金融办、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完善创新券发放运行机制,加大创新券资金投入力度,推进京津冀三地科技创新券合作和互认互通。(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十三)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与创业者合作和互动交流,依托建设“双一流”大学,实施重点学科建设工程,集成跨学科、跨领域、跨单位优势力量组建高端创新团队,以学科链、专业链对接产业链,提升创新源头供给能力。(省科技厅、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积极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平台建设,争取国家在雄安新区或我省其他区域建设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实验室、协同创新平台。采取多元投资,成果分享等新模式,引导创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强与中科院、清华大学等国家级院所、优势高校合作,争取现有国家级平台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雄安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积极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示范,发展“大智移云”、智能制造、工业机器人、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引进优势民企、央企高端高新项目。探索适应分享经济发展的监管和协同治理机制,促进分享经济健康发展。推进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鼓励大型企业全面推进“双创”工作,建设“双创”服务平台等网络。支持企业协同开展创新创业,整合利用各类资源,建设制造业“互联网十”创新创业平台,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大型企业开放制造资源,提升“双创”能力,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发展,促进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快建立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统计体系,按国家统计分类和指标,积极开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统计监测服务。(省统计局牵头负责)

  四、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十八)进一步改革人才引进落地支持政策,构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和多层次、多元化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简化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招聘程序,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为外来人才工作、居住、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提供更加便利化服务,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来冀创新创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动创新创业教育面向全部高校、全体大学生,由硬件建设向内涵建设发展;推进高等继续教育改革,广泛开展和企业、事业用人单位联合办学及网络化教学,利用省内外高校优质资源举办本专科函授教育和远程教育。(省教育厅牵头负责)

  (二十)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绩效考核办法,事业单位对优秀人才可设特岗,实行协议工资等分配形式,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科研院所可在定编范围内自主设置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调剂使用编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大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支持力度,加快向返乡下乡创新创业人员拓展现有政策措施,深入落实对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项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以及农业设施抵押贷款、集体建设用地开发、社会保险等方面提供资金支持和便利化服务。(省农业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创新政府管理方式

  (二十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行“负面清单”“承诺制”等审批制度,放宽市场准入,明确审查流程和责任主体,全面实施公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市、县设立专业化行政审批机构,建立“一章审批、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政务服务新模式。(省有关部门,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化“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实行一口登记注册、限时办结,加快工商登记电子化,加大事中事后管理力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全省实现全履盖。(省工商局牵头负责)

  (二十四)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将函授站、教学点、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设立由行政审批改为日常工作管理,加强新兴业态领域事中事后监管。(省教育厅牵头负责)

  (二十五)推进跨省经营企业部分涉税事项全国通办,推进银行卡受理终端、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多元化缴税方式,加强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推进“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新模式。(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

  (二十六)积极推进“双制”试点示范,全面推进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强区、河北·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有序推进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及各类专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复制推广试验、示范经验,引领全省“双创”蓬勃、健康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加大“双创”宣传力度,精心组织办好全国“双创”活动周、“创响中国”巡回接力、“互联网”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全国性活动和省、市“双创”品牌活动,广泛宣传“双创”政策和成果,分享“双创”经验,营造良好环境生态。(省有关部门,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对深入推进“双创”重要性的认识,突出问题导向,主动作为,细化措施,力求实效。要强化部门、地方协同配合,建立完善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共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扎实深入开展,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新引擎。

关键词:创新,企业,驱动责任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