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研究重大政策,解决重大问题,部署实施重大工程。省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建立协同推进、统计监测、第三方评估和监督考核机制,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要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重点项目库,推动政策落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参加)
(二)强化示范引领。企业层面,围绕内部网络改造、云平台建设、大企业“双创”、“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模式应用、工业信息安全防护等方面,每年培育30个示范项目,并总结推广。行业层面,重点培育装备、钢铁、建材等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企业上云试点示范,推动跨领域、全产业链紧密协作,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区域层面,在雄安新区、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等地区,优先布局工业互联网高端高新产业,建设高水平工业互联网网络,培育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和产业示范基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牵头,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参加)
(三)优化发展环境。研究建立工业互联网规则体系,进一步清理破除阻碍创新的规章制度,建立部门间协同监管机制,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实施企业家培训计划,优选国内外工业互联网建设、运营、应用典型案例和优秀解决方案,分行业开展工业互联网专题培训、现场观摩和系列对接活动,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依托各类媒体,对工业互联网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加强国际国内交流合作,鼓励重点企业加入中国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及国际互联网组织,积极参与工业互联网重大问题交流和标准制定,促进制造、信息技术、通信、互联网、投融资等不同领域企业合作共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安全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金融办等部门,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参加)
(四)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在省级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中切块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对企业上云给予补贴,省战略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要对工业互联网给予重点支持,各地也要设立工业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落实国家首购、订购优惠政策,探索设立省、市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工业互联网产品和服务创新及规模化应用。创新政策宣传形式,促进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有效落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互联网企业在境内各层次资本市场开展股权融资,促进项目收益债、可转债、企业债、公司债等在工业互联网领域的应用,引导各类投资基金等向工业互联网领域倾斜。鼓励和引导各金融机构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支持辖内银行创新信贷产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探索开发数据资产等质押贷款业务,对银行创新产品,省财政按季度贷款平均余额给予不超过3‰的奖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开展银行间市场业务。支持保险公司根据工业互联网需求,创新产品和服务,对保险公司创新产品,省财政按年度保费收入总额给予不超过8%的奖励。(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金融办、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监局、河北证监局、河北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利用国内外特别是京津人才优势,依托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和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引进一批工业互联网高水平科学家和高层次领军人才,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科研经费补助和安家费支持;对国内外顶级高层次人才团队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来我省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省财政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建立工业互联网智库和相关联盟。加大学科调整和支持力度,重点引进国际前一百名大学科研骨干,推动重点高校开展工业互联网一流学科建设,鼓励高校与重点企业、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建立实训基地,大力培育工业互联网技术人才、应用创新人才和高端复合型人才。加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人才交流,鼓励通过挂职兼职、技术咨询、周末工程师、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方式,柔性汇聚国内外人才资源。完善技术入股、股权期权激励、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等机制,提高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对完成转化职务成果的团队和个人给予不低于70%现金收益或者股权的奖励报酬,对主要贡献人员的奖励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外国专家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商务厅、省国资委,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