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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北省钢铁企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2018-2020年)》的通知

2019-03-06 11:25:10 作者: 来源: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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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实施路径

  (一)压减搬迁一批。落实《河北省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方案(2018-2020年)》,到2020年底,全省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钢铁冶炼厂点减至70个左右,企业减至60家左右。推动城市钢厂、环首都和生态敏感地区钢铁产能有序退出,2019年底前,张家口、廊坊市钢铁产能全部退出,到2020年底,承德、秦皇岛市按照2016年与省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原则上退出50%左右的钢铁产能,石家庄市在完成“十三五”压减任务的基础上再退出部分钢铁产能。加快推进京唐钢铁二期一步、河北纵横丰南钢铁退城搬迁、河钢集团乐亭基地、承德钒钛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全面出清“僵尸企业”,坚决防止“地条钢”和已化解钢铁产能死灰复燃,坚定不移淘汰落后产能。(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钢铁煤碳火电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市政府)

  (二)整合重组一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挥产品、技术、资金、资源、区位等优势,通过参股控股、承债收购等多种方式实施兼并重组。河钢集团、首钢集团2家企业要建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较大市场话语权、国际领先水平的特大型钢铁集团;循序推进唐山丰南、迁安和邯郸武安地方钢铁企业实质性整合,力促形成3家具有较强实力和明显竞争优势的地方钢铁企业集团;拥有特色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企业在不断提升现有产品质量的同时,努力开发更多具有市场前景的钢材品种,打造10家左右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特色钢铁企业。到2020年,前15家企业产能规模由2017年占全省的58.5%提高到90%以上,其中前5家企业产能占全省的60%以上。(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环境保护厅,有关市政府)

  (三)装备升级一批。结合重大项目的搬迁改造、退城进园等工作,推动钢铁生产装备大型化。对全省100吨以下转炉和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特钢转炉和铸用生铁高炉除外)实施减量置换改造升级,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积极开展一批前沿技术与核心技术攻关,推广应用焦炉、烧结机脱硫脱硝和余热回收新技术,实施烧结机大型化厚料层烧结、低碳环保安全长寿高炉炼铁、新型多功能铁水预处理、顶底复吹转炉炼钢等技术改造,提升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鼓励钢铁企业在技术改造过程中适度发展以电弧炉炼钢为重点的环保型、短流程生产线。(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有关市政府)

  (四)创新提升一批。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全省钢铁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支持河钢唐钢、河钢邯钢、新兴铸管3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河钢技术研究总院及河北省钒钛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推动重点企业建立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鼓励发展高温合金系列、精密合金系列、耐蚀合金系列、高强不锈钢系列和钒钛特钢系列产品,加快发展高温、耐磨、耐蚀、超低温板等钢材产品,不断提升汽车面板、轴承钢、铁路用钢、海洋用钢等产品的性能和质量稳定性;进一步提高高端汽车板、家电板等质量水平。加快超轻金属、3D打印金属材料、高纯氧化钒、航空航天领域用合金材料、钒功能材料等新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建立健全品牌管理体系,开展省级品牌培育示范企业评价。加大对现有优势品牌的培育和扶持力度,建立以质量为中心的知名品牌管理体系,鼓励和引导钢铁企业实施提品质、增品种、创品牌“三品”战略。到2020年,省级及以上钢铁企业研发机构达到35家左右,行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年均开发钢材新品种200项以上,力争做到医疗器械、刃具、高端船舶及海工、国防军工、高端厨卫用钢等关键核心产品、绿色钢铁产品满足用户新要求。河钢集团、首钢集团努力实现在部分关键品种上取得突破。(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有关市政府)

  (五)智能改造一批。全面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钢铁工业的深度融合,加快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管理、智能装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实现人、设备、产品等制造要素和资源的实时联通。鼓励有条件企业搭建钢铁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钢铁企业、上下游用户、现代物流商、科研机构等实现业务协同、信息共享;优化企业内部资源配置,优化生产运营流程,推进生产方式的定制化、柔性化、绿色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开展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试点示范。到2020年,建成15个省级及以上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钢铁企业数字化设计工具普及率超过65%,关键工艺流程数控化率超过80%,先进过程控制投用率超过35%,行业人均年产钢达到1000吨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

  (六)绿色发展一批。围绕清洁、低碳、可循环,构建钢铁工业绿色制造体系,鼓励钢铁企业使用城市再生水,推进生产和生活污水处理回用,强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广干熄焦、烧结矿余热高效回收技术、高炉冲渣水余热利用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对照《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国际先进水平,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企业向能源转换、固废消纳和资源再生利用转型,加快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培育建设一批绿色工厂。到2020年,钢铁企业全部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率达到100%,吨钢耗新水在2017年的基础上进一步下降,吨钢综合能耗由2017年的572千克标煤降到560千克标煤以下,企业自发电率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

  (七)多元发展一批。鼓励钢铁企业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鼓励有条件的钢铁企业向汽车零部件、机械结构件、高端轴承构件以及高端齿轮箱、变速箱齿轮构件、钢丝绳、钢绞线、吊索具等深加工方向发展。支持企业建立钢材剪切配送中心、钢结构配件配送中心,生产加工标准化钢结构配件,进一步拓宽钢结构产品种类,延伸产业链条。支持企业通过EVI模式等与下游用钢企业深度融合,为高端用户提供质优适用的个性化订制产品和全套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推动企业由传统的材料供应商向综合服务商转变。到2020年,全省钢铁企业非钢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由2017年的14.6%提高20%以上。(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国资委,有关市政府)

  (八)“走出去”一批。依托有实力的重点钢铁企业,立足产业优势,积极推动钢铁产能向省外、国(境)外转移。发挥河钢塞尔维亚钢厂的示范效应,聚焦重点国别区域,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围绕钢铁产业配套延伸产业链条,通过绿地投资、股权并购、承包经营等多种方式建立海外生产基地,获取国外优质资产、国际知名品牌、研发中心和营销网络,带动装备、技术、品牌、标准、管理和服务“走出去”,提升钢铁企业国际竞争力,到2020年底,我省钢铁企业在境外产能力争达到1200万吨;在境外初步形成以生产基地(产业园区)为龙头、关联产业相配套、上下游产业相衔接的海外钢铁布局。(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有关市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协同解决重大、难点问题,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工作落实,为钢铁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指导、服务和支持。各市要把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常抓不懈,结合实际列出龙头企业、转型企业、压减企业和转移企业四个“清单”。钢铁产业较集中的重点市、县,要将此任务做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加快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推进“一企一策”政策落实。各市要结合本地钢铁行业发展目标及企业实际,指导企业填报《钢铁企业转型升级一企一策方案表》,并于2018年11月底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分类指导企业组织实施,推进落实。

  (三)加大政策支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已出台的有关钢铁去产能、调结构、促转型和实现脱困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用好用足现有金融、税收、土地、人员安置、奖补资金、差别电价等政策措施,细化有利于推动钢铁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措施,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衔接,争取更多资金、政策支持。省工业转型升级(技改)专项资金要加大对钢铁行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用好河北工业技改引导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支持钢铁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支持有条件的钢铁企业积极上市和已上市企业股权再融资,引导钢铁企业通过股市、股权质押等多种方式融资。

  (四)加强人才培养。围绕转型升级路径,开展企业家专项培训,对标国内外先进企业,开展实地考察,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眼光的企业家队伍。围绕补短板强弱项,建立畅通的人才成长和发展渠道,培养和引进高水平的职业经理人队伍、企业急需的科技领军人才。

  (五)强化行业管理。严格钢铁行业规范管理,按照《钢铁行业规范条件》的要求,做好我省规范企业的监管、变更审查、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复核等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在政策、规划和行业标准制定、行业准入管理和新技术推广等工作中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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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制造强省,钢铁企业,转型升级责任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