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举办《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宣贯培训会
《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1月23日,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全票通过,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正确理解和掌握内容,提高全民守法执法的能力,石家庄已举办两期《条例》宣贯培训会。
1月17日上午,邢台市《条例》宣贯培训会举办,以进一步推进全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全面、准确理解和掌握法规内容,提高绿色建筑管理部门能力和执法水平。
据了解,目前,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占比已列入住建部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推广装配式建筑,发展绿色建筑,落实国家、省、市指导意见及任务目标势在必行。
2018年,邢台市住建局以落实节能、绿建标准为主线,以设计、验收导则为示范,以“装配式、绿色建筑、太阳能”科研创新为引领,以“监管、督查、诚信、宣贯”为措施,全力推进建筑节能各项工作,节能标准执行率100%,新建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100%,全市推广装配式建筑13.98万㎡,绿色建筑竣工265.79万㎡。同时,完成优林科技、建华建材两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稳步推进。
今后,邢台市将把绿色建筑标准落实情况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确保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政府投资、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或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全部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着力落实推广政策,确保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20%以上。同时引导产业有序发展,加强建筑节能全过程闭合监管,统筹有序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健全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
培训会上,邢台市住建局、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以及河北省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从不同角度对《条例》进行讲解分析。邢台市及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以及全市各建筑工程参建单位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