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简称《要点》)宣贯培训于2017年3月16日在石家庄举办,培训会为期两天。培训旨在为《要点》贯彻实施营造有利的环境,让设计人员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相关人员做到知、学、懂、用。
在省住建厅建工处、科技处的大力支持下,《要点》经过近一年时间研究已印发并于今年的1月1日起实施。它是依据《河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研究制定的配套技术文件,为我省绿色建筑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要点》的印发,代表着我省现阶段绿色建筑发展的基本水平,也是推动我省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培训会上,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赵士永、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智能与绿色建筑研究所主任工程师、《河北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主编肖文静、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暖通专业科技带头人刘强、河北省土木建筑学会建筑给水排水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潘书通、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智能与绿色建筑研究院&被动房屋研究所副所长王富谦等分别结合《要点》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省墙改节能办主任郁达飞对贯彻落实《要点》提出五点要求:
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管理,提高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文件编制水平和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质量。
二、设计单位应在工程概况中说明绿色设计的等级,各专业施工图设计说明中应有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严格执行设计要求。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要根据《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表》审查相对应的条文内容和技术指标的落实情况。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与常规施工图审查同时进行。审查合格书及审查报告中给出绿色建筑专项审查结论。
四、建设和施工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修改已通过施工图审查的绿色建筑相关设计文件,确需修改的应报原审查机构审查。
五、审查要点所列审查内容是保证民用建筑工程绿色设计质量的基本要求,并不是工程设计的全部内容。设计、审查人员应全面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和法规的有关规定。
据介绍,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要求,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要从2012年的2%上升到2020年的50%。截止2016年底,我省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为31.5%。全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109个,评定项目总建筑面积近642.03万㎡。自2010年至2016年,全省累计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316项,累计建筑面积2869.91万㎡,实现了标识个数和面积逐年稳步增长。绿色建筑已经成为建筑行业的发展趋势,推广绿色建筑是促进建筑领域节能减排的一项具有根本性和长远性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