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新政鼓励单位自有用地建保障房

来源: 中国证券报 作者: 2014-07-03 17: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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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房建设是北京市2014年的工作重点,政府正在不断改善中低收入群众家庭住房条件,提高群众居住的安全感和舒适度,配套政策的推进也在提速。近日,《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开始征求民意,保障房不再上市交易、保障房申请不看收入、自有地可建保障房等细节成为新政看点。分析人士指出,当前地产板块估值已位于历史底部,地方政策支撑和流动性环境好转都将为其提供向上博弈空间。特别是,北京市此次住房新政鼓励社会单位利用自用国有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将令上市公司土地资产迎来重估契机,尤其是在京自有土地相对较多的上市公司将更为受益。

  北京新政带来土地价值重估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官网最新公布《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公开征询意见。配售型保障房只能自住、保障房申请不看收入、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加大、鼓励社会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保障房等,成为新政亮点。

  草案将城镇基本住房保障的方式分为三种:配租型保障性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发放租赁补贴,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镇基本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年度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落实到具体地块,相关情况应向社会公布。其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只能用于家庭自住,不得转让、赠与、出租、出借、擅自调换或改变房屋居住用途。这意味着保障房未来可能实现封闭运行管理,不再上市交易。与此同时,不再把个人收入纳入申请条件,凡是住房困难的北京本市城镇户籍家庭或者个人,均可以申请保障房;同时,为稳定就业且住房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支持和帮助。

  在资金保障方面,草案提出,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力度,制定住房保障专项预算和年度预算并单独列出,优先安排住房保障资金。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城镇基本住房保障事业。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和运营保障性住房的,享受国家有关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

  建设用地方面,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可采取划拨、租赁、出让(协议)等多种方式供应。除市、区县政府及指定机构组织建设筹集外,产业园区配套居住用地应当用于建设配租型保障性住房;鼓励社会单位利用自用国有土地建设配租型保障性住房。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以集中建设或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集中建设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由市、区县人民政府提供建设用地并负担土地一级开发或整理储备成本,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的,配建房屋土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应。鼓励社会单位在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利用自用国有土地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土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可优先解决本单位符合条件职工住房困难。

  分析人士指出,“鼓励单位自用有地建设保障房”成为《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的一大亮点。这有望令上市公司的土地资产迎来重估契机,特别是在北京自有土地相对较多的上市公司,将更为受益。

  保障房建设成北京2014年工作重点

  在《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规划》中,要求“十二五”时期建设、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其中公开配租配售50万套,首都功能核心区人口疏解、棚户区改造等定向安置住房50万套,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70万套,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今年2月份,北京市发布了2014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着力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位列十大实事之首。在2013年建设、收购各类保障房16.2万套,竣工8.5万套的基础上,今年北京市将进一步改善中低收入群众家庭住房条件,建设保障性住房7万套,竣工10万套。

  据悉,2014年北京市还将进一步提高群众居住的安全感和舒适度,对共计1000万平方米的老旧小区开展节能保温、抗震加固、公共区域整治等综合改造和简易楼改造。同时,在城六区开展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完善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启动实施108个项目建设;在农村地区完成8万户农宅抗震和节能改造。

  分析人士指出,近期地产市场成交量出现明显下降,资金驻足观望,导致地产板块表现平淡。不过,本次楼市调整不是因为政策打压所致,而是由于长期供应积累所致,是市场自发的调整,因此会温和而缓慢。随着价格下跌,供应量逐步提升,龙头地产商的业绩仍会得到保障。当前行业估值已位于历史底部,地方政策支撑和流动性环境好转都将为其提供向上博弈空间。鉴于今年北京市保障房建设力度继续加强,且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出台,短期北京保障房概念有望获得提振。

关键词:住房,保障,北京,建设,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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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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