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 新建小区要配建养老设施
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原则通过《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信息为辅助,功能完善、服务优良、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张,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40%以上,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持证上岗率达到95%以上,基本养老服务全面保障,政府购买服务健全完善,形成政策健全、机制完善、标准规范、平等参与、发展有序的养老服务业市场。 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按照资源整合、就近就便、功能配套、方便实用的要求,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通过政府补助、购买服务、协调指导、评估认证等方式,培育发展一批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实现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到2020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城乡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分别达到80%和40%,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居家呼叫服务和应急救援服务信息网络全面建成。 全面加快养老设施建设。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的,要通过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充分利用村级公共服务场所、农家院、闲置校舍建设村级养老服务站、幸福院、托老所等养老服务设施。通过新建、改扩建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增加养老机构床位,改善供养条件,保障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支持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建设满足不同需求的养老服务机构。鼓励专业化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家政和物业等企业和机构,加盟、参与、托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着力培养养老人才队伍。将养老专业人才和服务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建设一支专业养老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工资待遇与专业技能等级、从业年限相挂钩,积极培育发展为老志愿服务组织,推广供需有效对接的“菜单式”志愿服务。 积极推进医养融合发展。通过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社区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或老年人家庭签订医疗服务契约等模式,构建养老、医护、康复、临终关怀服务相互衔接的服务模式。对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定点条件的,纳入定点范围,享受医保政策。 广泛培育养老社会组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制定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养老服务的政策。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管理、运营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养老服务教育培训、研究交流、咨询评估和第三方认证等服务。成立石家庄市老龄产业协会,开展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制定、服务质量评估、服务行为监督及专业职称评定等事务。积极培育发展为老服务公益慈善组织,支持公益慈善组织重点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养老产品开发、养老服务提供等。 鼓励推动责任保险制度。广泛调动养老机构、保险公司的积极性,加快建立完善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制度。各县(市、区)要将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费由财政部门适当补助。积极引导养老机构筹资参加责任保险。 为更好地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该市将不断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市、县两级应将50%以上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业。从今年第四季度开始,对市区“三无”老人、重度失能老人、60岁以上低保老人、社会孤老和90岁以上高龄老人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制度。对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达到200平方米以上、设置床位在10张以上的,参照养老机构给予资金支持。 |
关键词:养老机构,服务业发展,专业养老,农村公共服务,养老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