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莫轻信他人

来源: 兰州晨报 作者: 兰州晨报 2014-07-01 15: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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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以来,涉及商品房销售的消费投诉增多,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房屋质量、售后滞后、宣传不实、合同争议等方面。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减少消费纠纷,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置房产时,一定要小心谨慎,切莫轻信他人,仔细查验合同,做到心中有数。

买房子莫轻信他人 要细验合同留存购房证据

  买房子莫轻信他人 要细验合同留存购房证据

  提示一:莫信口头宣传理性甄别广告

  理性对待房地产广告,仔细甄别广告是否有虚假或夸大成分。对待房地产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不可轻信盲从。针对广告中的价格表示和面积表示,购房者应详细询问清楚并加以核实。

  提示二:不同房产需明确相关手续

  购买“预售商品房”时,应看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否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购买“现售商品房”时,应看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是否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是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否已通过竣工验收、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是否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物业管理方案是否已经落实。

  提示三:全面考虑问题避免产生纠纷

  在选购商品房时,除考虑房价、位置、户型等主要因素外,还应考虑房屋产权、房屋质量、配套设施、周围环境、售后服务等诸多问题,对相关情况做好全面摸底和严格调查,切实做到心中有数。

  提示四:细心查验合同留存购房证据

  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逐项研究合同中约定条款。重点留意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以及面积确认和面积差异处理等内容。特别注意付款方式和期限、交付期限、交付条件、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等事项。

  同时,还要特别关注合同中关于水、电、气、暖、通讯、有线电视、车位等公共配套设施的约定情况,如有疑义和问题应当面提出,并留存证据。

  提示五:认真阅读条款留意每项签字

  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提出的每项签字要求,一定要对所签内容、签字用途、签字效力进行详细了解。针对认购书、补充协议以及其他让消费者签字的格式化文本,要仔细甄别是否有免除经营者法定责任、排除消费者合法权利或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情况,如发现存在有失公平、显失公正的格式化不平等条款,应拒绝签字,并提出交涉、要求修改。

关键词:买房子,合同争议,购房合同,证据,预售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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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邢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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