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房地产新政:严查违法违规开发 只字未提限购
关注4:住宅项目配套设施须同步投入使用 在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方面,《意见》要求,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进一步提高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比例。强调各类住房建设项目要在划拨决定书或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住宅开发项目必须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相应的门诊所、文化活动站、居民健身场所、便民店、社区服务中心、公厕等配套设施,确保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投入使用。 关注5:加快推进商品住宅全装修 在不断提升居住水平上,《意见》要求各地要大力发展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型建筑,鼓励发展成品住宅,加快推进商品住宅全装修,逐步提高全装修住宅的供应比例。 提出完善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管理制度,物业服务收费等级基准价要根据社会平均成本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可建立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联动机制。 关注6: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年底前覆盖市区 《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严格预售许可审批,进一步完善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和备案,力争2014年底前市区全部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房地产信息披露制度,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信息发布平台,2014年底前要完成平台技术标准制定。 关注7:企业信用将与资质管理协调联动 在严肃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方面,《意见》强调在全省开展房地产市场三年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开发建设销售等行为。积极采用遥感技术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进行动态监测,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并与资质管理协调联动,及时记录、公布房地产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
关键词:住房,保障,意见,棚户区,新政 |
责任编辑:何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