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于6月2日发布的政策,自2024年6月1日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5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20万元。
而对于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在7月12日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相关问答中已有涉及。园区人才购房贷款支持政策主要适用于《优化人才服务措施》文件规定的顶尖型人才(A类)、领军型人才(B类)、拔尖型人才(C类)、骨干型人才(D类),储备型人才(E类)中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园区教育人才支持计划中的“菁英人才”、园区卫生人才支持计划中的“菁英人才”等。
其中,A类、B类、C类人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至本人可贷额度的4倍;D类人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至本人可贷额度的3倍;E类人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至本人可贷额度的2倍。
按照规定,单人申请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按照单人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的倍数上浮;家庭(两人及以上)共同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贷款最高限额按照家庭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的倍数上浮。
这也意味着,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最高可贷240万元,家庭最高可贷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