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河北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进一步规范全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全面提升卫片执法效能,压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促进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整改,有效预防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规范》明确,卫片执法工作任务包括:组织卫片执法图斑核查、判定、信息填报等工作。调查统计违法违规用地、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组织问题整改,消除违法违规状态。分析研判违法违规用地、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形势,及时遏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蔓延。对违法违规问题突出地区采取挂牌督办、通报约谈、责任追究、区域限批等措施,推动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和整改。
《规范》提出,对审核发现判定不实、填报不规范、未按时完成核查填报任务及未按要求审核等问题突出的市、县(市、区)进行通报。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修正内业审核发现问题的;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超过100亩且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超过15%的;违法违规行为整改不积极,整改到位率较低的;矿产卫片图斑数量较上年度大幅上升,连续2年图斑数量位居全省前列,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市、县(市、区),由河北省人民政府或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进行警示约谈。
对经核实确认弄虚作假、图斑判定真实率低于90%等问题严重的;违法行为查处整改不力,土地矿产管理秩序混乱或发生重大案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的县(市、区),按照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的相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