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日前,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下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文件和会议记录、现场抽查项目等方式,共抽查在建项目56个,其中18个项目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9个项目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建议当地依法进行经济处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9个项目下发行政执法建议书并建议当地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从检查情况看,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能够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建筑施工安全管控,积极推行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消防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导检查和暗查暗访,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双控”机制建设,积极防控施工现场安全风险;及时对暑期汛期、中秋国庆、冬季施工等特殊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并加强检查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体平稳。
通报指出,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管理方面,部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执法检查不严格,对施工现场发现的问题处罚不力,对施工企业落实安全总监、安全督查员及安全包联制度督促指导不到位,对“双控”机制建设的指导和引导仍需要加强,应用和借助系统发现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开展督导检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仍需加大力度。个别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管控粗放,督促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
二是受检各方责任主体方面,部分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履职不到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不够;项目施工合同存在未按照规定费率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进行约定,以及低于规定费率、向施工单位拨付不及时等现象。部分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形同虚设,不能发挥作用;存在未按程序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对分包单位危大工程专项方案进行审批,项目安全督查员制和项目安全包联制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执行不严格,不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部分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职责不落实,对施工单位资料审查不认真,对人员持证上岗、施工方案审批把关不严,对危大工程等重点部位专项巡视检查、验收和监理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并督促施工单位处置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等。
三是施工现场检查方面,通报指出邯郸武安市翡翠湾三期工程(B地块)一标段项目、沧州任丘市育才嘉苑小区项目、衡水枣强县尚臻圆建设项目、唐山乐亭县乡韵小镇二期项目、张家口崇礼区恒泰嘉苑项目二标段、承德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木兰时代城项目、石家庄平山县荣盛中山华府一期项目、廊坊市尚都新苑四期项目、廊坊市开发区剧创中心项目二标段等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逐一复查,逐一销号,确保按时限、按标准整改到位,严格落实差别化管理要求,对下发行政执法建议书及限期整改通知书的责任单位所有施工项目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与力度,发现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出现重大隐患、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顶格处罚并报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责任层层落实。要强化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对安全监管人员尤其是县(市、区)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扎实开展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服务指导。加快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安责险制度,河北省新开工的工程由相应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以项目为单位进行参保;已开工建设的工程,根据剩余施工工期等要素进行合理投保。构建“互联网+监管”工作机制,充分运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对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实施动态监管,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实现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