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最新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
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石家庄、邯郸、唐山、保定、秦皇岛、张家口和雄安新区为重点发展城市,要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其他城市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
按照“租赁户收入可负担、租赁企业经营可持续”的原则,合理确定租金价格,租金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价格。
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名义变相福利分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