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130名河北省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名单,同时要求各地相关部门5月30日前按照此次公布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及时调整当地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
据悉,按照2012年颁布的《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房地产管理部门组建,并向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专家委员会成员从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确定的专家库中选定”的规定,河北建立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库,并对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本次公布的130名专家是经对各市2021年推荐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评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的职责是对专家委员会受理的申请鉴定评估报告的评估程序、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选用、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评估问题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