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棚户区改造工作始终保持强力推进态势,截至4月底,我省棚改新开工3.29万套,完成年度任务的56.3%,基本建成5.57万套,完成年度任务的70.2%,提前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省会石家庄由于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位列被通报的2019年度全国“棚户区改造十大激励支持城市”之首。据了解,这是河北省棚户区改造工作开展以来首个入选的城市。
截至4月底
河北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5.57万套
来自河北省住建厅的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全省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为75万套,自2016年至今年3月底,我省棚户区改造已累计开工76.5万套,提前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
2020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任务目标是:开工58488套,基本建成79377套。截至4月底,我省棚改新开工3.29万套,完成年度任务的56.3%,基本建成5.57万套,完成年度任务的70.2%,提前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省委、省政府将棚改工作列为20项民心工程,省级成立棚改专班,制定印发《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和《2020年河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时间节点等。省政府与各市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保障资金需求、土地供应,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推动全省建筑和房地产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对及时开(复)工的棚改项目,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在专项资金方面予以倾斜。3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促进房地产业复工复产稳投资工作视频调度会,对棚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多渠道筹集棚改资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配合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各市申请2020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会同省财政厅及时足额拨付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已下达4.2亿元,省级财政下达专项资金2.9亿元。指导各地对棚改项目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在不新增隐性债务前提下,积极申报政府债券,探索PPP、公司融资等合规融资模式,保障棚改项目资金需求。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确保棚户区居民早日“出棚进楼”,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棚改续建项目建设,特别对2017年及以前开工尚未建成的项目建立了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持续跟踪督办,绝不允许开工有日、竣工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