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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四条新规请注意

来源: 燕赵晚报  作者:陈霞
2020-04-30 10:41:04

  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手续有变化啦!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为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财产登记营商环境,提高便民利企服务水平,减少审核环节,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石家庄不动产抵押登记涉及的有关问题做了便民简化。具体涉及到了简化抵押权注销登记、消减收件材料、减少部分内部审核环节、试行新版抵押权登记申请表等四大方面。

  简化抵押权注销登记办理流程

  抵押权注销登记实行一审制。即:申请人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的,窗口人员在受理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后,同步完成审核、登簿工作。

  债权消灭或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可以持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单方申请抵押权的注销登记。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抵押权消灭的,抵押人等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确认抵押权已经消灭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单方申请抵押权的注销登记。

  进一步削减收件材料

  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的证书,登记机构在今后的抵押权相关登记中只查验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原件,不再收取其复印件。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抵押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受理业务时要严格查验、核对。

  减少抵押权首次登记等登记的内部审核环节

  抵押权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除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外,全部实行二审制。即:窗口人员在受理登记申请材料后,转后台复审人员,完成审核、登簿工作。

  试行新版抵押权登记申请表  

  目前,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人员均已经过CA认证,为了减少签字环节,提高内部运行效率,自2020年5月18日起,试行新版《石家庄市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表》,该《申请表》可以通过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下载、微信公众号下载、到登记大厅领取等方式获取。各登记大厅抵押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应指导当事人规范填写。对2020年5月18日后仍使用旧版表格的应及时纠正。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抵押责任编辑:张延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