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装配式整体卫生间的应用,保障装配式整体卫生间的工程质量,保证使用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批准《装配式整体卫生间应用技术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467-2018,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装配式整体卫生间的设计选型、生产运输、施工安装、质量验收及使用维护。
标准基本规定如下:
3.0.1 装配式整体卫生间(以下简称“整体卫生间”)的产品选型应在建筑设计阶段进行。建筑设计应结合项目需求进行整体卫生间的设计选型,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和《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2等的相关规定。
3.0.2 设计选型应遵循模数协调的原则,并应与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进行一体化设计。
3.0.3 整体卫生间的设计应遵循人体工程学的要求,内部设备布局应合理,并应进行标准化、系列化和精细化设计,且宜满足适老化的需求。
3.0.4 整体卫生间应提高装配化水平,防水盘、壁板、顶板、检修口、连接件和加强件等主要组成部件在工厂内制作完成。
3.0.5 整体卫生间的施工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应与内装系统的其他施工工序进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