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诞生
为了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节约资源,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行政法规,2019年1月1日,《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应运而生。
2015-2018筹备
《条例》的诞生经历了漫长的筹备和完善的过程
2015:《条例》第一次被提出,列为研究课题,领导和专家们在江苏、重庆进行调研,后在石家庄开展座谈交流会,形成初步成果。
2016:《条例》受到大家的重视,领导专家们开展立法调研项目,在唐山开展座谈会,于浙江、山东进行调研,并于行业内征求意见。
2017:《条例》正在日趋完善,领导专家们开展二类立法项目,省人大城建环资工委开展立法论证会,进行省内调研,继续征求业内意见。
2018:《条例》飞速成长的一年,领导专家们开展一类立法项目,省政府法制办反复进行修改,于省内外进行调研,省人大法工委开展立法座谈会,于北京开展论证会。
2019出台
《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全票通过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8年:7月11日省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
7月26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一次审议全票通过;
9月18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审议通过;
11月18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次审议通过。
2018入选法治三个十
《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入选2018年度“十大法治成果”;河北省绿色建筑发展中心(省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中心)主任郁达飞入选2018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18-19宣贯
省级首次:《条例》宣贯
2018年12月10日,《条例》首期宣贯培训,在石家庄顺利举办。
省级第二次:《条例》宣贯
为全面、正确理解和掌握《条例》内容,提高全民守法执法的能力,《条例》第二期宣贯培训班于2018年12月18日在石家庄举办。
省级第三次:《条例》宣贯
2019年7月19日,落实《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省级层面的第三次培训在石家庄顺利举办。
保定:《条例》宣贯
2019年1月15日,保定市住建系统召开《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及绿色建筑相关技术与政策宣传培训会。
邢台:《条例》宣贯
2019年1月17日上午,邢台市《条例》宣贯培训会举办进一步推进全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
秦皇岛:《条例》宣贯
2019年4月18日,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办《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宣传贯彻培训会。
衡水:《条例》宣贯
2019年5月29日,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办了《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培训班
安平:《条例》宣贯
2018年12月20日上午,安平县住建局组织召开了学习贯彻《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会议。
2019年1月16日,安平县举办了绿色建筑产品推广展示会,对《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进行了学习。
滦州:《条例》宣贯
2019年6月20日上午,滦州市组织开展了《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宣贯培训会。
2019春华秋实
“法治三个十”颁奖授牌
2020重点工作
01全年工作重点
1.依法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2.强化规划和评价的引导;
3.加快《条例》修订工作;
4.促进京津冀节能协同发展;
5.继续扩大示范项目规模;
6.培育装配式建筑示范县、基地;
7.推进认证机制;
8.提高执行力加强监管;
9.加大开展宣传培训力度。
02装配式建筑重点工作
1.编制发展规划;
2.培育装配式建筑示范县(区、市);
3.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4.推动项目建设;
5.建立装配式建筑季报制度。
我们感受到了大家对《条例》的重视,《条例》也会竭尽全力协助大家,凝聚力量,为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