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旭安园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方案》,此次共销售100套限价商品住房,均为毛坯现房。
据介绍,为积极稳妥推进市中心区旭安园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工作,切实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实际问题,结合市中心区保障性住房供需实际,制定了销售方案。
申请方式
一、销售房源
旭安园限价商品住房位于吉祥路以南,规划学警路(刘屯北街)以东区域。此次共销售100套限价商品住房,均为毛坯现房。
二、销售对象
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按基本家庭进行审核。基本家庭是指已婚家庭,未婚但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单身人员和离异半年以上的单身人员。
(一)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条件
1.市中心区内无住房;
2.市中心区内虽有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指建筑面积,下同)在15平方米以下,且住房总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市中心区包括路北区、路南区、高新区。
住房包括有产权证明的住房、没有产权证明但已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商品房买卖网签系统备案的住房、回迁安置住房。
(二)户籍要求
1.具有唐山市户籍(含所辖各县区);
2.户籍所在地为市中心区城中村的,不在此次申请范围内。
三、申请时间
旭安园限价商品住房集中受理申请购房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至11月29日,共三天。
在规定日期内,申请家庭持相关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旭安园售楼处提交购房申请,未购买到住房的,申请材料不予退回。
受理期限结束后,根据已提交购房申请资料的家庭人数,适时采取集中摇号形式,公开摇取审核选房顺序号。由市房投公司组织集中摇号活动。市公证机构对摇号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摇号结果将在市住建局的门户网站公布。购房家庭依据审核选房顺序号,在规定时间内依次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