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雅安市房管局办事窗口在办理二手房合同网签过程中,发现并查处一起房屋中介机构指使买卖双方自行进行合同网签并自愿放弃资金监管,以逃脱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违规行为。目前,已对该房屋中介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整改。
这是自《雅安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以来,我市查处的首起违规行为。
“通过监管账户进行交易,如果买方不支付资金,就无法进行各项手续办理;如果卖方未完成过户,买方的资金仍然会安全存放在监管账户中,不会造成损失。”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可以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存量房交易监管资金”是指在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易份款,包括首期房款、购房贷款等,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佣金。不包括定金及在办理房子转让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
按照《办法》,约定的存量房交易资金全部到账后(按揭贷款的,首付款到账),交易双方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后,交易监管机构按照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向存量房出卖方划转交易资金。
不仅如此,“第三方”监管还能很好化解交易双方的尴尬,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不再纠结到底是先过户还是先付给房款。因为购房款存入“监管专用账户”后,即处于“冻结”状态,房产交易过户成功后,购房款划入卖方个人收款账户,否则退给买方,实现房屋交易“房款两清”,避免了交易纠纷和交易诈骗案件的发生。既保证了交易过程安全,也给合同价格真实性上了一道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