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上半年全省民营经济平稳增长
上半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12078.7亿元,同比增长7.4%;税收1162亿元,同比增长4.1%。截至5月底,全省市场主体新增22.92万户,其中民营企业新增7.9万户;全省民营企业进出口882.4亿元,同比增长1.5%,占比60.4%。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促转型、解难题、破瓶颈、补短板,全力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全省民营经济总体实现平稳增长。
加强统筹领导,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注重顶层设计。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制定《关于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部署专项计划》,为减税降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省发改委等七部门印发《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深入推进“证照分离”“一网通办”,减环节、提效率、压时限,优化市场准入服务。省政务服务大厅开始运行,37个部门、628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大厅,为推进政务服务质量提升提供了保障。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动全省统一、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建设,率先超前完成国家平台第一阶段对接任务。推动部门系统与省级一体化平台对接,实现15个省建垂直系统业务融合、一网接入,网上办理事项大幅提高,目前732个省级事项、5824个市级事项、55352个县(市、区)级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深化“放管服”改革。印发实施《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行动计划2019年分工方案》,从投资审批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等7方面细化46项改革任务,提出推进举措。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安新区等12个区域开展了试点改革。大力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着力解决“照后减证”“准入不准营”等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对国务院明确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先后分四批进行“先照后证”改革,前置审批事项减少到32项,压减87%。认真梳理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形成《河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双告知”工作全面推行。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8天以内。持续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
强化创新引领,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
搭建双创载体。培育和建设一批创新创业结合、线上线下结合、孵化投资结合的众创空间、孵化器,新增省级孵化器36家、众创空间84家,总数分别达145家、240家。筛选25家省级、80家市级小微双创示范基地进行重点培育,新增国家级基地4家、省级24家。加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建设力度,评选出50家省级示范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大力培育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新增国家级5家,总数达11家。
建设创新平台。支持企业与省内外高等院校合作,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载体,全省共建设科技创新平台659家,其中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163家、技术创新中心428家、产业技术研究院68家。推动跨行业跨区域创新资源整合,加强产业链、创新链、技术链、资本链、价值链、服务链深度融合,全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达39个,其中国家级4个、国家级重点培育2个、省级33个。
培育高新企业。实施新一轮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开展苗圃、雏鹰、小巨人和上市四大工程,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1万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工程,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800家。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提升工程,建立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865家,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0家,总数达到524家。在今年6月工信部评定的第一批248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我省有9家民营企业榜上有名。
扶持创业就业。启动实施“创业就业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了2期220多名省级创业辅导师培训。1至6月,全省新发创业担保贷款12.22亿元,直接扶持1.05万人自主创业,吸纳带动2.74万人实现就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发展壮大民营经济。
实施万企转型升级工程。指导开展民营经济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为民营经济创新转型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组织“创客中国”创业创新大赛,激发民营经济创业创新潜力,发掘和培育优质项目,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助推我省民营经济转型发展。
推动县域特色产业振兴。制定《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振兴工作方案》《省政府领导包联县域特色产业实施方案》,确定了103个重点支持的省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围绕创新驱动、标准引领、工业设计、品牌营销、链条延伸、资本运作、园区建设、绿色转型、智能制造、高端产业、商务模式、人才引进等12条特色产业发展路径,一县域一策、一产业一策,有针对性地指导完善县域特色产业振兴计划,进一步明确各县产业发展路径方法,推动县域特色产业振兴计划落地落实。组织实施“专家学者企业行”“订单式”服务、产学研对接等“百场万家”中小企业公益服务活动,为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服务支撑。
实施品牌战略。突出质量标杆引领作用,新增中国质量提名奖3家,省政府质量奖15家,其中50%为民营企业。大力推进品牌建设,新增河北知名品牌产品423项,有效期内省名牌产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分别达1547项、677项;认定105家企业为省质量效益型企业、518项产品为省优质产品,其中民营企业均占80%以上。引导民营企业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国家光伏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落户英利,这是我国首个光伏领域的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组织民营企业参加“中国品牌日”和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等活动,宣传提升河北商标品牌形象。
深化“双创双服”,着力破解发展难题
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实行线上线下“双轮驱动”,截至6月21日,省政企服务直通信息化平台线上受理企业反映的行政审批、用公用地、能源保障等各类问题477个,解决率98.5%。线下认真履行省领导包联专班职责,及时与包联企业建立联系,对企业反映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协调、跟踪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
着力解决融资难题。通过推介会、融资需求对接会等形式积极为金融机构和中小微企业搭建对接平台,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PPP项目建设与运营,多措并举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全省新增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企业260家,新增直接融资2000.5亿元。全省企业通过股权和债券实现直接融资1800.3亿元,对企业降低财务成本发挥了积极作用。加大对现有小票分中心结构调整力度,新设立2家小额票据贴现分中心,对民营企业进行票据贴现。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355家,资本金总额达581亿元。大力开展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省再担保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亿元,省财政安排省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资金2500万元。开展产融合作银企对接活动,与34家金融机构签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12544亿元,完成签约额度的114.3%。采取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股权出质登记等措施,搭建银企对接平台,积极帮助市场主体企业融资。截至目前,省税务局已与21家商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为7000余户符合条件企业发放信用贷款45亿元。
着力降低税费负担。制定印发《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五年规划》和“十项便民措施”,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全面落实小微企业减税政策,切实降低企业负担。深化推进增值税改革,1至6月累计实现净减税96.93亿元,其中制造业减税50.33亿元,占总减税金额的51.92%,居所有行业首位。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新增减税30.24亿元。同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至10万元后,合计免税5.96亿元。个人所得税改革新增减税50.07亿元,累计有168.40万纳税人享受该项政策。持续推行养老保险降费政策,据5月份统计,全省为企业减费7.17亿元,惠及企业11.86万家。全省小微企业共有10.1万家,占参保企业总数的85%,降费后平均每家企业每月减轻负担1700元左右。
加强政策引领,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
鼓励企业“走出去”发展。实施境内外百展计划,组织参加德国科隆国际家具展、澳大利亚建材展等境外展览会,共有1600多家企业参展。举办中瑞企业创新发展国际交流等活动,达成项目投资1000多亿元。成功举办第二届世界冀商大会,现场签约重点项目18个,总投资额约1314亿元。支持沧州中欧产业园成功申报中国中东欧(沧州)中小企业合作区。组织小团组赴中东欧、北美等地区招商对接,助力我省优势企业开展国际合作。
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市场。举办廊坊经洽会、深圳高交会、“大智移云”展等展洽对接活动,组织省内企业参加中博会、西博会、工博会、软博会等国内大型展会,达成各类贸易成交协议和意向金额270多亿元。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三地联合举办招商推介专项行动、京津冀首届中药材产业发展大会等招商活动,多次赴京津开展项目对接,引进京津项目3615个,资金额度达3961.1亿元。全省各市共举办各类展会、洽谈会52场,有力提升了我省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注重人才培育,提升民营企业人才素养
民营性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模稳步扩大。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由2017年1284家增加到1500家,增长16.82%;从业人员由2017年的12878人增长到16302人,增长26.59%。全省公共及行业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33家,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量的22.2%;民营性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87家,占72.47%。基本形成以公共服务机构为基础、以民营服务机构为主体、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协调发展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
有序推进高层次人才建设。省“三三三人才项目”共资助民营企业14个,资金30余万元,10个民营企业获得130万元高层次人才项目资金支持,7个民营企业获得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56万元,资助4个博士后科研项目经费12万元。有14名民营企业人员入选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