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发布了一则征地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拟征收位于上庄镇直西南的部分土地(四至1位:东至储备地,南至小宋楼村地,西至小宋楼村地,北至南庄村地;四至2为:东至高守义,南至上庄镇直地,西至小宋楼村地,北至储备地),总面积约:0.8119公顷(12.17亩),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2社保安置。
8月21日,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发布了一则征地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拟征收位于上庄镇直西南的部分土地(四至1位:东至储备地,南至小宋楼村地,西至小宋楼村地,北至南庄村地;四至2为:东至高守义,南至上庄镇直地,西至小宋楼村地,北至储备地),总面积约:0.8119公顷(12.17亩),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2社保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