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开工291.5万套,帮助980万住房困难群众改善了住房条件
群众由有房住向住得有获得感幸福感转变
从7月19日召开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获悉,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开工291.5万套,帮助980万住房困难群众改善了住房条件,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河北省棚改将投资800多亿元,可带动相关产业投资上千亿元
省住建厅副巡视员牛彦平介绍,近年来,河北省将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纳入棚改,帮助农民就地转化为市民,实现了就地城镇化。通过实施公租房保障,解决了12.5万户外来务工人员、5.9万户新就业职工住房问题,促进了新市民的安居乐业。同时,通过实施公租房保障助力脱贫攻坚,解决了3.4万60岁以上老人、1.1万残疾人、8515户优抚家庭、324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1466户见义勇为家庭、344户计生困难家庭住房问题。特别是今年以来,河北省还实施有关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村贫困人口优先享有政府提供基本住房保障的权利。
通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引导城市中心人口向城市外围转移,改善了老城区人居环境,也促进了城市新区发展。通过实施公租房保障,帮助4280户青年教师、996户青年医生、741户环卫工人、350户公交司机改善了居住条件,支持了城市公共事业发展。通过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了城市功能,提升了城市品位。
2019年,全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8.6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32.4亿元,安排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7.48亿元,下发棚改专项债资金288.79亿元。据初步预计,今年河北省棚改将直接投资800多亿元,将带动相关产业投资上千亿元。
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正在实现“四个转变”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发生了“四个转变”。
由满足群众最基本的住房需求,向高质量发展转变。2018年河北省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达37.5平方米,城镇户均住房面积超过100平方米,河北省城镇住房总量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另外,河北省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已实现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得到有效缓解,工作重点由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群体转变。同时,保障对象对居住水平的要求也在逐步提高,由有房住向住得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转变。
工作重心由抓开工抓分配,向抓规范管理转变。前几年,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重点是增加供应,尽快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截至今年6月底,河北省棚改住房已累计开工168.2万套,基本建成127.8万套;公租房累计开工46.5万套,分配入住44.7万套,分配率达到96.2%。随着大量保障房的交付使用,后期管理工作日趋重要,工作重心由抓开工、抓分配,向抓规范管理转变。
保障方式由实物型政府提供为主,向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转变。随着新市民的增加和保障范围的扩大,困难群体的保障需求逐渐呈现多样化。同时,随着减税降费工作的推进,各级财政压力很大,需要吸引其他主体参与住房保障,减轻政府支出压力。这些都要求保障方式由实物型政府提供为主,向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转变。
棚户区改造由大规模推进向按需自愿申报转变。目前,棚改政策性贷款已列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也已不再进行审批。从今年开始,新开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只能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进行融资。另外,在制定棚改计划时,还需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确保棚改计划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因此,棚户区改造已由大规模推进向按需自愿申报转变。
牛彦平表示,下一步,河北省将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破解资金瓶颈,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同时,规范发展公租房,实施多渠道保障,加强运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