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关于提升土地利用质量效益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外公布。
《方案》指出:到2020年,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41万亩以内,耕地保有量不少于74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620万亩。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用地,住宅用地容积率指标不得低于“1”以下。严禁将25度以上陡坡纳入土地整治规划和宜耕土地后备资源范围,不得将25度以上耕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全面清理2011年至2017年批而未供土地,建立工作台账,加快征地拆迁、土地前期开发、项目审批等工作,为项目供地和建设创造条件。
同时,《方案》还指出,严格“净地”出让制度,拟出让土地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其他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