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通知指出,此次检查分为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两个方面。
具体来看,在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其检查范围为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西藏除外),每省(自治区)抽查1个省会(首府)城市或地级市及其1个下辖县(市),直辖市抽查2~3个市辖区(县)。主要检查省、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相关管理工作,抽查5个建筑工程(其中住宅工程4个、公共建筑工程1个)、4个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其中,住宅工程以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为重点。
而在建筑节能方面,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新疆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安排在5月份第一批检查。